公考知识相关的内容,资格考试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它的八个构成要素,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良心、职业作风和职业荣誉共同构成完整的结构模式。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教师职业道德是从事教学工作的脑力劳动者在教学实践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知识分子职业道德之一。教师职业道德的产生和发展,是同人们教育活动的发展直接相联系的,它对形成教师的职业心理和职业理想,形成教师特有的道德习惯和道德传统,起重要作用。在阶级社会里,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有阶级性的,它是一定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的体现,是为统治阶级巩固自己的统治服务的。
教师职业道德,又称教师道德或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它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它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它是教师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调整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
教师职业道德主要由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责任、教师职业态度、教师职业纪律、教师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作风和教师职业荣誉八个要素构成,这些因素从不同方面反映出教师职业道德的特定本质和规律,同时又互相配合,构成一个严谨的教师职业道德结构模式。
教师招聘考试教师职业道德含义说明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其职业特点不仅仅是授业解惑,更是人们心灵的导师,教师职业道德养成的含义主要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职业崇高性的认识:
1、重要性认识:建设国家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高素质的人才需要高素质的教育,高素质的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
2、幸福感认识:教师的幸福感是指教师从教学工作中获得的专业满足感、成就感、快乐感和使命感。享受幸福感是指教师从教学工作中获得的社会地位的提高、进而获得社会给予经济上的肯定、有桃李满天下的成就感。同时要有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有勇气接受不可以改变的、用智慧区分二者的不同;
二、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1、具体内容:爱国守法、敬业爱岗、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2、榜样示范:实事求是、严谨治学、刻苦钻研、勤于创新、心存高远、信誉示范。
3、要求不能过高:严于律己、宽容待人。
三、职业规划:
1、制定职业规划是为了满足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教师确定发展目标、有助于教师适应未来的竞争和社会的需要、有助于解决教师职业倦怠。
2、如何制定职业规划:了解教师职业发展的阶段、充分认识自己的发展状况、充分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制定发展目标与行动策略。
3、优秀教师职业规划心得分享。
四、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1、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个人不断发展完善的需要、做好教育工作的需要。
2、师德:时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良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宽容学生、换位思考、勇于承认错误、多表扬少批评、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
2)、责任心
3)、为人师表
五、不断提高职业技能:
1、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2、校本培训;3、自我提高:向学科老师学习、向不同学科老师学习、向书本、网络学习、向社会学习。
了解教师职业权利

一、考情介绍
二、内容讲解
一、教师的权利
在法律法规中主要涉及的教师的权利,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可以称之为教师的公民权利;二是身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可以称之为教师的职业权利,这两部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身为教师主要享有的权利如下: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三、例题讲解
1.教师的权利包括( )。
A.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B.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C.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D.参加进修
1.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以下教师权利:(1)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科学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评价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获取报酬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民主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A、B、D三项正确。
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对教师的义务规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因此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属于教师的义务。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BD。
2.下列属于教师的权利的是( )。
A.完成教学任务
B.促进学生发展
C.参加进修或其他培训
D.不断提高思政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教师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以下权利:(1)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指导评价权(4)获取报酬权(5)民主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C项属于教师的进修培训权。C项正确。
A、B、D三项:均属于教师的义务。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C。
3.下列不属于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的权利的是( )。
A.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B.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
C.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D.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培训
3.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属于教师的义务而非权利。本题为选非题,故B项正确。
A、C、D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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