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审计师考试的报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考试合格后由各省人事部门颁发资格证书,这个安排对考生来说很方便。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考试的基本流程和后续证书发放的相关事宜。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试卷是全国统一的。
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初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为: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初级社工师一年几次考试说明

社会工作师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1年设置一次考试。
社会工作师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均为客观科目。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科目,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采取滚动管理的办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生必须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