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教师招聘的招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本次黄石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共设110个岗位,计划招录206名教师,报名工作2022年7月28日启动。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关键时间节点,报名通道8月3日18:00准时关闭,审查环节至20:00,缴费确认时间最晚到8月4日24:00,有意报考的朋友们记得按时完成各步骤。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湖北黄石本次中小学(含高中)教师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个岗位、206名教师。报名:2022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8:00,8月3日18: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资格审查:2022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20:00,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7月28日9:00至8月4日24:00。
笔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内容由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构成,其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部分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其中:
小学分为(8科):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
初中分为(13科):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
高中分为(10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
特殊教育分为(2科):语文、计算机。
(3)综合知识部分涵盖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4)教育教学专业知识部分将按照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等学段33个学科分别命题,开考学科与招聘教师学科分类相一致;综合知识部分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考试内容一致。
河北石家庄教师招聘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6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疫情防控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笔试准考证中有关说明为准),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8月9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基础理论》。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及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分数×50%。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8月12日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2022年湖北黄石教师招聘报名时间安排详解

根据2022年湖北黄石市中小学(含高中)教师招聘206名公告可以知道,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报名:2022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8:00,8月3日18: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愿意履行教师岗位工作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文化程度,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条件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