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2023年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这次招聘对考生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都有具体要求。今天小编把招聘的重要信息都摘出来了,包括报名时间、笔试内容、面试形式等,准备报名的人员可以提前了解清楚。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根据我市2023年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计划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要求,现将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9: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邹城市教育类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的方式,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18日
衡阳蒸湘区2023年教师编制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40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1.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2.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绿色通道)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注:高校毕业生指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下同)。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技初级岗位,已属专业技术人员的最终聘用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①报考人员须符合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详见附件3: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②报考优秀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优秀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参加2023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4.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以上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查,如无法提供注册备案表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2023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自聘用合同或协议上起聘之日开始计算,下同);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8.现役军人;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有吸毒史的人员;
11.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8:00-6月4日24: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6月2日8:00至2023年6月4日24: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提交报考申请,填写《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5)。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8),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8)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适合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35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
(2)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小学教师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相关附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考务费,考务费在报名网站进行缴纳,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同步,为2023年6月2日8:00至6月4日24:00。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向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及缴费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6月9日8:00至6月11日24:00。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对象
报考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全体考生。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核减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笔试内容:
(1)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中学语文知识80分(含写作40分);
(2)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中学数学知识80分;
(3)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中学英语知识80分;
(4)小学音乐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音乐知识80分;
(5)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体育知识80分;
(6)小学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美术知识80分;
(7)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心理学知识8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5.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由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查询笔试成绩。本次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错登、漏登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四)资格审查
1.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①招聘小学教师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②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人员均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毕业证从学信网"、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普通话等级证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系统"或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可以查询结果,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参加2023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并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②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并亲笔签名的《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或《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5)2份;③个人征信证明;④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需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⑤特岗教师报考还需提供经人事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特岗协议复印件;⑥原有编制辞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网上报名前经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及人社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⑦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7);⑧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本科类优秀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材料。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1)招聘小学教师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招聘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到达到1:2的开考比例。如因无人递补而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因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予以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对象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资格审查结果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五)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
(1)报考小学教师的,从每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面试时有人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且该岗位只招一人的,不再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凡所报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均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内容及综合成绩的合成:
(1)招聘小学教师
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满分100分。
②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包括试教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试教60分,专业测试40分)。
③试教时长:试教10分钟,备课30分钟。
④试教内容: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学科教材。
⑤专业测试时长:小学美术教师岗位60分钟,小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8分钟。
⑥专业测试内容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演唱+舞蹈展示。
演唱为演唱歌曲一首,歌曲由评委从音乐教材中抽取,无伴奏。舞蹈展示内容形式不限,所需器具自备。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100米短跑测试+篮球或足球或羽毛球特长展示(运动鞋服自备)。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素描。材料和工具自带。
⑦综合成绩的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
⑧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
优秀中学历史、优秀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长为10分钟以内,试教前备课30分钟,试教内容为中学历史、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材。总分为100分,当场公布分数。试教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小学教师的面试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将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的面试人员如试教成绩相同者,将以不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2.体检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等。因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1.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最终聘用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凡不愿到所聘单位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参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34-12388(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8827356(蒸湘区人社局)。
七、咨询电话:0734-8827560(蒸湘区教育局)
本公告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3: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
附件4: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5: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7: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8: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黑龙江牡丹江辅警招聘报名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牡丹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79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留置看护岗1:男性,20名。
留置看护岗2:男性,15名,仅限退役军人。
留置看护岗3:男性,15名,仅限退役军人。
留置看护岗4:女性,10名。
西安分局岗:男性,5名。
爱民分局岗:男性,10名。
阳明分局岗1:男性,3名。
阳明分局岗2:男性,1名,需有A1或A2车辆驾驶证。
留置看护岗1、2、3之间,阳明分局岗1、2之间,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规定比例,可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出差、巡逻、看护等各种勤务;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但是晋升三级辅警时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留置看护岗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状(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现身份为牡丹江市公安局辅警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牡丹江市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不能同时使用。
四、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地点:牡丹江火车站南站广场西侧,喆啡酒店楼下快客超市南侧门市。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通告附件中的《2023年牡丹江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提前将照片粘贴好、信息填写完整、手签承诺;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退役军人需提前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身份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备案表;党校及军队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佐证材料。
(4)电子版照片1张(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如:张某某23100****),需与报名表照片同版,存于U盘内,报名时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供。
(5)报考阳明分局岗2"的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需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项报名复印件材料,由牡丹江市公安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缺失或不符,将取消报名资格。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将解除聘用关系,并追偿损失。
(三)领取准考证
牡丹江市公安局将在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雪城公安"官方账号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五、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及相应答题工具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雪城公安"官方账号公布。
(四)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雪城公安"官方账号发布。
(五)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
(六)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将在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雪城公安"官方账号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七、体能测评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
(二)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男子:纵跳摸高255厘米、10米4往返跑13秒4、1000米跑4分55秒;女子:纵跳摸高220厘米、10米4往返跑14秒4、800米跑4分50秒。
(四)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牡丹江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五)未通过体能测评者、放弃体侧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名单将在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雪城公安"官方账号公布,同时发布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侧、体检。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牡丹江市公安局组织,到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九、考察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
(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十、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雪城公安"官方账号公示。
(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牡丹江市公安局提出,由牡丹江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十一、聘用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牡丹江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零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
(三)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二、工资待遇
(一)留置看护岗聘用人员工资由牡丹江市财政保障、西安分局岗由牡丹江市西安区财政保障、爱民分局岗由牡丹江市爱民区财政保障、阳明分局岗由牡丹江市阳明区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二)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的辅警,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留置看护补助。
十三、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牡丹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3--6282739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453--6926110 (仅限现场报名时间范围内使用)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6:00。
附:1.2023年牡丹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身体状况确认书
识别上方二维码获取附件牡丹江市公安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