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

2026-09-06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023年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也需要同时通过。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体检和心理测试的具体要求,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复查一次,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话会被视为自愿放弃。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7名、专职辅导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工作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届本科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

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占用事业编制并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管理,岗位试用、考核期1年,考核合格后转入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均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ulinvtc.com.cn/)、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附件《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简历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ylzy.zp.kooci.net/。网上简历审核通过者还须携带相关资料接受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者才算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截止时,简历审核不通过者,视为报名失败,无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08:00至2023年5月29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系统进行投递岗位操作后,不允许修改简历,应聘人员需慎重填写简历,投递岗位之前可以保存已填报的信息。

网上简历审核时间:2023年5月26日08:00至2023年5月30日18:00。

网上简历审核通过后,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日08:00至2023年6月6日18:00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热身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初审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操作流程》。

现场资格初审结束后,笔试通知将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资格初审通过者,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报名结果并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初审提供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岗位报名表原件(下载打印方法可参考本公告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①应届本科毕业生以2023年将要取得的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以2023年将要取得的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还须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③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各阶段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④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或医院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思政类教师岗位须提供入党证明材料(所在支部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情况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于6月14日08:00至6月16日18:00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心理测试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能力测试》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申请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相关的知识,申请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辅导员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专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6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专业能力测试40%

(5)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7月初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将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7)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专业能力测试4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

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心理测试

体检和心理测试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安排在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将发送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和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等程序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912-3448825、3456133、3448838

违纪违规投诉举报电话:0912-3456029、3456039

附件

1.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操作流程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8日

2023年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招聘保卫干事1人公告

2023年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招聘保卫干事1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保卫干事

二、岗位要求

1、年龄25岁以上55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3、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三、薪资待遇

上一天休一天,交5险,薪资待遇2800➕500饭补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请与我联系。(点击查看联系方式)胡老师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招聘14人公告信息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招聘14人公告信息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多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目前,学校有四个校区,在校生约2万余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国内诚聘专任教师共计14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考试、聘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请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考生填报的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前按指定时间到校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面试时间将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见附件2);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运动员证书(等级证明)、船员操作级有效适任证(或操作级船员考试合格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务必留意网站信息。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2.学校按规定成立面试评委组,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3.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查询。

七、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教师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邮件或是电话告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合同和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并密切关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的相关信息。

(四)日前学校有四个校区,分别是广州天河校区、清远校区、花都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所在校区,可能在不同校区之间安排工作。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中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纪检室、监察处、审计处)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7日

2023年江西建设工程学校专职班主任招聘邮箱

2023年江西建设工程学校专职班主任招聘邮箱

一、岗位:专职班主任(辅导员)

二、要求:

1.专业不限,思政类专业优先考虑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4.从事思想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5.年龄35岁以下

6.每周住校4至5天

二、待遇: 5500元左右

四、简历请投邮箱:26501438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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