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云南建水县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全文

2026-09-07

2023年云南建水县选调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建水县今年公开选调教师140名,报名材料需要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扫描件。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报名所需的具体材料清单,按顺序扫描成PDF发送至指定邮箱即可,材料不全的记得提前准备齐全。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3云南建水县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全文

为加强建水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实际,决定面向云南省内建水县外公开选调140名教师。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此次公开选调岗位共23个,招聘教师140人,其中:高级中学岗位7个,招聘10人;初级中学岗位10个,招聘55人;小学岗位5个,招聘55人;初中、小学招聘财务人员20人。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1.全省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2.全省在职在编财务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突出的教育教学成绩;

2.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建水县2023年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必须具有五年(特岗教师八年)及以上任教经历(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特岗教师2015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国培专家三类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即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参加过建水县2022年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教师的人员(商调函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6月9日。

(二)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报考高中岗位需同时提交学士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5.《建水县2023年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6.年龄放宽人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国培专家相关证书;

7.《建水县2023年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

(三)报名方式

将报名所须的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sxjtjrsk@qq.com(本邮箱只用作此次公开选调教师收取报名材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报名材料复印件和报名表原件。

注:当日报名情况将于次日在建水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除外),如有遗漏请拨打联系电话:0873–7613937。

(四)资格复审

领取准考证时请各位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并上交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1张(与报名表所贴相片相同)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时间

将在建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二)领取地点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建水县仁和路30号108室)。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选调方式。采取考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考察。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

(三)体检。经考察合格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持《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到建水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

考生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体检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调动。经考察、体检和选岗后,身体健康,没有问题反映或被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将拟选调人员报县人社部门按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经查属实不予选调。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邀请县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将违反选调纪律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告当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建水县教师选调。

七、其他事宜

(一)考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若有变动将在建水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疏忽或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请勿更改《报名表》的内容及格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表》;不具备报名资格、材料不全视为报名失败。

八、本简章由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建水县2023年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

扫码二维码下载

2.建水县2023年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扫码二维码下载

3.建水县2023年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扫码二维码下载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

海南东方市2023年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68个名额

海南东方市2023年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68个名额

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68个,其中:高中教师20名,中学教师24名,小学教师22名,财务人员1名,医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3.岗位所需招聘条件及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

7.曾为我市事业编制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人员;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2:00,逾期不能再进行报名注册。已注册报名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②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5290)。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7: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网上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保持电话畅通。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该类别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报考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

③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教师面试主要以试讲、实际技能操作、专业素养展示等方式进行,医务人员面试主要以技术技能操作、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5)面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教育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等后续工作可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后进行,在此时间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本招聘工作方案由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101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东方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招聘保卫干事1人公告

营口市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公告解读

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2023年编外招聘通知

2023年防城港司法局招聘,学历要求本科以上

怀化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kuaiboo.net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36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