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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莘县2024年第二季度辅警招录流程一览

2026-09-07

2024年聊城莘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莘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共211个招录名额。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录的完整流程,从发布公告到最终录用签订合同的每个环节都有说明,文章内容比较全面,需要的朋友可以仔细看看。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聊城莘县2024年第二季度辅警招录流程一览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莘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辅警211名。

具体职位招录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一);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体职位(岗位)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银行征信查询、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订立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公告

本次公开招录辅警将在莘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莘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辅警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莘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5月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莘县党校大门东100米路北)。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莘县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附件2)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两份;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两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两份。

 (4)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6)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两份;

 (7)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两份;

 (8)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银行征信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适时通知。

 (四)招录计划调整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1.5(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并调整到本招录单位的其他职位。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开考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考务费

辅警招录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评)50元,报考人员现场缴费。未按规定要求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的考生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和征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执行(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测评环节。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七)考试

1、笔试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莘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发布。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评等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评)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评)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将适时在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报考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专业技能测评(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设置专业技能测评,不再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评后公布成绩,根据报考者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技能测评具体实施办法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相同,则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最后一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由莘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报考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以及录用后一年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的招录名额空缺,可从本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依次开展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等工作。

 (十)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用、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莘县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制式辅警服装。

 

莘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7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五、其它

1、报考者必须对自己报考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录之用,恕不退还。

3、本次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分别在莘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莘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予以公布,报考人员报考期间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辅警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招录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辅警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莘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莘县公安局:0635-7186909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8265565818(李经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附件1: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xlsx

附件2: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招录辅警报名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pdf

附件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附件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报考所需的报名材料请自行从莘县人民政府网(//www.sdsx.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据实填报交至报名处。

莘县公安局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聊城2024年辅警招录职位表及招录单位电话

聊城2024年辅警招录职位表及招录单位电话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聊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辅警264名,临清市公安局40名,冠县公安局80名,阳谷县公安局60名,东阿县公安局84名。具体职位招录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7、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体职位(岗位)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银行征信查询、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订立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简章

本次公开招录辅警将由聊城市公安局、临清市公安局、冠县公安局、阳谷县公安局、东阿县公安局等单位对外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辅警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6)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7)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一份;

(8)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银行征信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适时通知。

(四)招录计划调整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1.5(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并调整到本招录单位的其他职位。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开考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考务费

辅警招录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体能测评、笔试、面试)50元,报考人员现场缴费。未按规定要求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的考生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和征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执行(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测评环节。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七)考试

1、笔试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适时发布。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评等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事项适时发布。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报考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最后一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报考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以及录用后一年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的招录名额空缺,可从同一报考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依次开展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等工作。

(十)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用、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聊城市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制式辅警服装。

临清市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冠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阳谷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4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东阿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3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五、其它

1、报考者必须对自己报考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2、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录之用,恕不退还。

3、本次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分别由临清市公安局、冠县公安局、阳谷县公安局、东阿县公安局等单位对外发布,报考人员报考期间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聊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临清市公安局:0635-7172133;13963511782

冠县公安局:0635-7173057

阳谷县公安局:0635--8766110;18063518730

东阿县公安局:0635--8766110、717606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

1: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xlsx

2: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xlsx

3:诚信承诺书.docx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pdf

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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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2024年菏泽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及学历要求

2024年菏泽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及学历要求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其中菏泽市公安局机关50人、交警支队20人、高速支队10人、牡丹分局60人、曹县公安局30人、成武县公安局20人、单县公安局21人、巨野县公安局100人、东明县公安局30人、鲁西新区分局3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市常住户口。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七)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条件

1.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

3.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中具有在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同一公安机关所在部门的辅警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http://sdhzga.heze.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招录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10人及以上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10人以下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引体向上四个科目,标准详见附件2。专业能力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试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周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招录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招录计划10人以下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作为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能测评

按照综合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计划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20人以下职位按1:2比例,计划招录2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面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作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录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工资薪酬2500-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酬见职位表。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http://sdhzga.heze.gov.cn/)通知公告栏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菏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菏泽市公安局0530-3332331

交警支队0530-333602519905408200

高速交警支队0530-3335924 17753010819

牡 丹 分 局0530-6205688

曹县公安局0530-3575110

成武县公安局0530-3333710

单县公安局0530-3333991

巨野县公安局0530-3336835

东明县公安局0530-3334876

鲁西新区分局18615306917

附件: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其中菏泽市公安局机关50人、交警支队20人、高速支队10人、牡丹分局60人、曹县公安局30人、成武县公安局20人、单县公安局21人、巨野县公安局100人、东明县公安局30人、鲁西新区分局3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市常住户口。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七)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条件

1.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

3.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中具有在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同一公安机关所在部门的辅警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http://sdhzga.heze.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招录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10人及以上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10人以下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引体向上四个科目,标准详见附件2。专业能力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试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周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招录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招录计划10人以下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作为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能测评

按照综合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计划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20人以下职位按1:2比例,计划招录2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面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作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录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工资薪酬2500-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酬见职位表。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http://sdhzga.heze.gov.cn/)通知公告栏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菏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菏泽市公安局0530-3332331

交警支队0530-333602519905408200

高速交警支队0530-3335924 17753010819

牡 丹 分 局0530-6205688

曹县公安局0530-3575110

成武县公安局0530-3333710

单县公安局0530-3333991

巨野县公安局0530-3336835

东明县公安局0530-3334876

鲁西新区分局18615306917

附件:

附件1: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专业能力测试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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