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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2024年辅警招录职位表及招录单位电话

2026-09-07

2024年聊城辅警招录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烈士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模范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今天小编整理了这次辅警招录的优先录用条件,符合条件的话报名时要主动提供证明材料。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聊城2024年辅警招录职位表及招录单位电话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聊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辅警264名,临清市公安局40名,冠县公安局80名,阳谷县公安局60名,东阿县公安局84名。具体职位招录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7、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体职位(岗位)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银行征信查询、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订立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简章

本次公开招录辅警将由聊城市公安局、临清市公安局、冠县公安局、阳谷县公安局、东阿县公安局等单位对外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辅警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6)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7)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一份;

(8)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银行征信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适时通知。

(四)招录计划调整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1.5(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并调整到本招录单位的其他职位。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开考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考务费

辅警招录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体能测评、笔试、面试)50元,报考人员现场缴费。未按规定要求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的考生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和征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执行(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测评环节。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七)考试

1、笔试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适时发布。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评等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事项适时发布。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报考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最后一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报考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以及录用后一年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的招录名额空缺,可从同一报考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依次开展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等工作。

(十)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用、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聊城市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制式辅警服装。

临清市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冠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阳谷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4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东阿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3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五、其它

1、报考者必须对自己报考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2、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录之用,恕不退还。

3、本次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分别由临清市公安局、冠县公安局、阳谷县公安局、东阿县公安局等单位对外发布,报考人员报考期间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聊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临清市公安局:0635-7172133;13963511782

冠县公安局:0635-7173057

阳谷县公安局:0635–8766110;18063518730

东阿县公安局:0635–8766110、717606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

1: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xlsx

2: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xlsx

3:诚信承诺书.docx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pdf

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附件下载链接:

提取码:1234

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2023山东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4人公告解读

2023山东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4人公告解读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办法(试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设置及选聘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共设置2个岗位,共计选聘4人。选聘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所属事业单位聊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加挂聊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牌子)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聊城市市直及县乡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聊城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取得编制的方式须为公务员招录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高尚,作风优良,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

2.符合好干部标准,适应能力强,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9日后出生);取得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9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天。

6.落实凡进必考"制度,2007年1月之后,需通过统一招录(招聘)考试的途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5)与市应急局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不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干部档案存疑或者尚未认定清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在统一时间内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2日12:00

报名网址: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cyjglj/index.html#/index(该网址仅在报名期间有效)

考生填写《聊城市应急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审查意见。

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聊城市应急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盖章PDF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PDF版);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扫描PDF版)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PDF版);

5.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表》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PDF版)。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报名表同版。

7.《诚信承诺书》(扫描PDF版)。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实行档案审核关口前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推荐报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存在信息存疑、造假等影响使用问题的,一律不予推荐。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整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2日12:00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重点考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内容。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参加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聊城市应急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表》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选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3:1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人岗匹配程度,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面试考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考察时,通过发布考察预告,到人选所在单位实地考察,查阅人选干部人事档案等途径,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档案涂改造假、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和体检结束后,由考察小组整理汇总相关考试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八)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聊城人事考试网、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九)办理手续。对于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聘用人选,设置试用期,试用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无不良反映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并相关情况报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四、有关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选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选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一)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对公开选聘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0635-8287712

(二)聊城市人社局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635-218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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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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