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菏泽招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拟录用人员将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录用的具体方式和合同签订要求,在职人员还需要在签订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其中菏泽市公安局机关50人、交警支队20人、高速支队10人、牡丹分局60人、曹县公安局30人、成武县公安局20人、单县公安局21人、巨野县公安局100人、东明县公安局30人、鲁西新区分局3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市常住户口。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七)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条件
1.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
3.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中具有在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同一公安机关所在部门的辅警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sdhzga.heze.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招录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10人及以上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10人以下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引体向上四个科目,标准详见附件2。专业能力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试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周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招录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招录计划10人以下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作为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能测评
按照综合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计划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20人以下职位按1:2比例,计划招录2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面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作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录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工资薪酬2500-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酬见职位表。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sdhzga.heze.gov.cn/)通知公告栏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菏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菏泽市公安局0530-3332331
交警支队0530-333602519905408200
高速交警支队0530-3335924 17753010819
牡 丹 分 局0530-6205688
曹县公安局0530-3575110
成武县公安局0530-3333710
单县公安局0530-3333991
巨野县公安局0530-3336835
东明县公安局0530-3334876
鲁西新区分局18615306917
附件: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其中菏泽市公安局机关50人、交警支队20人、高速支队10人、牡丹分局60人、曹县公安局30人、成武县公安局20人、单县公安局21人、巨野县公安局100人、东明县公安局30人、鲁西新区分局3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市常住户口。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七)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条件
1.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
3.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中具有在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同一公安机关所在部门的辅警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sdhzga.heze.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招录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10人及以上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10人以下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引体向上四个科目,标准详见附件2。专业能力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试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周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招录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招录计划10人以下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作为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能测评
按照综合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计划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20人以下职位按1:2比例,计划招录2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面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作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录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工资薪酬2500-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酬见职位表。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sdhzga.heze.gov.cn/)通知公告栏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菏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菏泽市公安局0530-3332331
交警支队0530-333602519905408200
高速交警支队0530-3335924 17753010819
牡 丹 分 局0530-6205688
曹县公安局0530-3575110
成武县公安局0530-3333710
单县公安局0530-3333991
巨野县公安局0530-3336835
东明县公安局0530-3334876
鲁西新区分局18615306917
附件:
附件1: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专业能力测试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菏泽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菏泽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2023山东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教育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市教育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要求
共选聘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聊城市一城四区(具体范围为市直、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23年11月2日前取得);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2007年及以后取得编制人员须为通过招考形式进入单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要求
1.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
2.现任职务(岗位)以报名前的任职(聘用)为准。
三、相关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1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日11:00--11月4日18:00
报名网址:jyty.liaocheng.gov.cn(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图片或盖章扫描PDF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11月4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负。
需上传的材料:
1.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扫描PDF版);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PDF版)。报名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并提交相应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盖章扫描PDF版);
5.附件1其它条件要求"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1月4日18:00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选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市教育体育局。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选聘单位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通过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时,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及时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测试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的形式进行。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15倍以上的,先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最后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当场加试,确定最终考试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打印考试通知书时间以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最终考试名次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选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要对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廉政情况进行查询。要对反映问题举报进行核实。考察对象个人档案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核查存在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对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最终考试名次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最终考试名次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参加选聘的考生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选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0635-824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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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表(同意应聘介绍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