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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3年潮州辅警招聘公告

2026-09-08

2023年潮州市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潮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主要职责是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今天小编整理的是应聘者需要准备的各种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扫描件,资格审查时还需携带原件。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2023年潮州辅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潮州市海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潮州市公安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7名。本次招聘人员主要职责是执行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任务,无留置任务时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谨就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自愿从事纪检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勤劳吃苦,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5周岁,男性身高168cm以上(退伍军人、具有留置看护经验的人员身高不限);

5、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团员或复退军人及公安院校毕业生、具有留置看护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6、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人员如需报考,须经现聘用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身体有纹身。

二、招聘岗位

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7名。

三、报名办法与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联系电话:0768-2131097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应聘者须于2023年10月20日18:00前将应聘报名表(表内相片处粘上一寸近期电子彩照)及身份证(扫描件)、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扫描件)、相关证件(扫描件)、证书(扫描件),退伍证等(扫描件)报名表如下,填写完整后上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zhz2131097@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明:姓名+应聘潮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应聘者应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30到潮州大道中银大厦12楼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报名表(表内相片处粘上一寸近期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等)、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原件带来审核,复印件带来存档!

3、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

应聘者按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或中途擅自离场者视为放弃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拟聘用人员采取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体检:拟聘候选人按要求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体检合格后,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无犯罪证明;

3.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

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潮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根据工作安排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补贴。

附件:《潮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潮州市海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海门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解读

2023年海门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解读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海门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海门区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一般要求为南通市常住人员,海门区常住人员优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普通辅警岗位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女性35周岁),如超过45周岁(女性35周岁)的,必须提供超过年龄以上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材料;特辅警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勤人员学历不限);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法制、治安、刑警大队辅警岗位的,采取线上报名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以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626451839@qq.com)。应聘其他单位辅警岗位的,直接到所在单位报名。

1、《海门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簿的照片或扫描件;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0日。报名咨询及投诉电话:0513-698620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核和考试:区公安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公安局通知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环节。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视情另行通知。线上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社保缴纳记录(超龄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考试。考试主要有文化理论考核、心理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专业技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术知识测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区公安局党委同意,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者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任何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海门区公安局统一组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023年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文员

2023年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文员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为我院行政部门文员岗位,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一年,从事事务性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3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大专以上学历;

3.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工作细心,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

4.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专业技能,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财务知识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者、有新媒体工作经历优先;

5.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忠于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6.能够适应加班和出差。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检察机关文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员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彩照),把电子表格与户口本(或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半年内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939593083@qq.com。

3.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面试时提交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彩照1张,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复审。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录资格。

四、考试录用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常识、写作能力,以及办公软件使用水平。

2.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对工作任务的理解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3.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经考试合格者择优录用。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相关薪酬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联系人:见原文,联系电话:020-87001135、8700122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接受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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