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宁南县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凉山州宁南县众诚保安公司招聘消防战斗员,岗位共3个名额。今天小编整理了这则公告的核心内容,包括报名条件和基本待遇等,供参考。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宁南县众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企业消防战斗员。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的理念,始终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相关工作。现公告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消防战斗员:3名,限男性。
1. 每天采取轮岗制值班,月休8天。
2. 带薪培训三个月(2600元基本工资)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转正后应发工资4050元(购买五险)入职即包吃包住。
三、报名条件:
消防战斗员:要求18-30岁,身高1.68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的男性,有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处理能力。无违法犯罪前科,退伍军人可降低学历要求。
如有意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
如有意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到宁南县众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咨询电话:0834-4561778
宁南县众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云南大理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消防文员招聘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及严格按照《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消防文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病史,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符合体检要求;
(4)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男女不限,18周岁至35周岁,具备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熟练使用 office、Excel等相关办公软件;
(7)本人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根据县财政保障、大队工作任务和消防文员岗位实际发放。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通过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食宿、服装
消防文员服装、伙食均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相关标准供给安排。
(三)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每年参加大队组织的全面体检一次。
(四)休假制度
按照《婚姻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连续工作满1年后按照《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修订)》享受带薪休假,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轮休。
四、工作地点
本次招收的2名消防文员,工作地点为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线上报名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大队将按照招聘条件现场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进入聘用考核。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1344894267@qq.com,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咨询电话: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联系人:0872-4521347(值班室), 胡兴韬指导员联系电话 ( 15894519311),郑晓明站长联系电话(15752116422)。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消防文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政治审查。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在派出所进行,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三)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新训队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12日
2023四川阆中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3人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阆中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
通过阆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与阆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协议书且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阆中市人社局六楼606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由阆中市人社局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将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含原件)一并带齐,需再次确认。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及复审
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查实后提出用人意见,再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单位、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6363600(阆中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7-6639630(阆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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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
2.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