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山东省口腔医院正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其中医疗类3人、护理类1人,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9日。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详细信息,包括各项条件和考察流程,需要的可以看看。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行三院合一管理体制,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等功能一体,是山东省口腔医学教学、科研、医疗和预防保健中心,是我国重要的口腔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口腔医学研究平台和口腔诊疗服务中心。
依托于国家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高校山东大学的综合优势,我院汇聚了一批以海内外知名专家为学科带头人的人才队伍。目前教职医务员工504人,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0余人, 学院(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山东省口腔重点专病专科医院和山东省口腔医学质控中心,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牙周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另有种植科、牙周病科为山东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
作为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分中心、省级口腔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我院牵头组建了中心联合体和山东省口腔医院医联体,不断加大对基层口腔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口腔医学事业的协同发展。
多年来,我院始终秉承敦医励学、至精至诚”的院训,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院风,本着医术至精、服务至诚、患者至上、奉献至真”的办院宗旨,在医疗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科综合实力和国内外影响力不断增强,正朝着创建一流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人,医疗类3人,护理类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医改政策,医德高尚,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持续创新意识,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培养人才。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口腔医院网站(山东大学口腔医院)(//sdkq.s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9:00–10月19日16:30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00–10月20日16:3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00–10月20日16:3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招聘系统(//223.99.3.74:8898/zp.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务必查看报名系统–最新公告栏内的《填报流程》。报名人员需先进行注册,并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岗位要求及个人情况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材料;简历填写完成后必须返回职位申请页面进行岗位申请,并在申请完成后前往简历页面左边我的申请”中查看已应聘成功的岗位/职位”,确保报名成功。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的各项原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5)有本人签名的《应聘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新进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表》(附件3)(PDF格式)。
不接收现场纸质版简历投递;应聘者请不要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系统通知和邮件通知;提供个人信息需准确,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网址//sdkq.sdu.edu.cn,下同)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不单独通知本人。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前考生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进行复审。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半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参照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及山东省口腔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杜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 :0531-88382999
监督电话 :0531-8838153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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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新进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表
2023山东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4人公告解读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办法(试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设置及选聘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共设置2个岗位,共计选聘4人。选聘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所属事业单位聊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加挂聊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牌子)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聊城市市直及县乡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聊城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取得编制的方式须为公务员招录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高尚,作风优良,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
2.符合好干部标准,适应能力强,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9日后出生);取得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9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天。
6.落实凡进必考"制度,2007年1月之后,需通过统一招录(招聘)考试的途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5)与市应急局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不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干部档案存疑或者尚未认定清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在统一时间内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2日12:00
报名网址: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cyjglj/index.html#/index(该网址仅在报名期间有效)
考生填写《聊城市应急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审查意见。
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聊城市应急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盖章PDF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PDF版);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扫描PDF版)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PDF版);
5.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表》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PDF版)。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报名表同版。
7.《诚信承诺书》(扫描PDF版)。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实行档案审核关口前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推荐报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存在信息存疑、造假等影响使用问题的,一律不予推荐。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整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2日12:00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重点考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内容。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参加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聊城市应急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表》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选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3:1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人岗匹配程度,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面试考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考察时,通过发布考察预告,到人选所在单位实地考察,查阅人选干部人事档案等途径,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档案涂改造假、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和体检结束后,由考察小组整理汇总相关考试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八)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聊城人事考试网、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九)办理手续。对于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聘用人选,设置试用期,试用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无不良反映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并相关情况报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四、有关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选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选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一)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对公开选聘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0635-8287712
(二)聊城市人社局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635-218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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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
2.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重庆市石柱县2023第四季度医疗卫生人员招聘14人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50SZ),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境外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不接受电话、传真和委托报名。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并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能现场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中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线上(网上)报名只审核电子照片,线上(网上)报名的考生仍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8:30--11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8:30--12:00。
2.地点:
(1)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篮球场旁食堂4楼(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2)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3.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8)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此次考试考核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费用。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属于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报名情况公布。
报名结束后1个作日内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布各个岗位确认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岗位递减或取消等情况。
(七)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4:00--17:00在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考生按《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到达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8:1的,该岗位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笔试具体科目类别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及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信息。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 +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须在石柱县服务5年(服务期间,须严格遵守石柱县有关人事人才政策),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5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150678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1.重庆市石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6.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7.重庆市石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资格审查表
8.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023年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招聘保卫干事1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保卫干事
二、岗位要求
1、年龄25岁以上55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3、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三、薪资待遇
上一天休一天,交5险,薪资待遇2800➕500饭补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请与我联系。(点击查看联系方式)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