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4辽宁选调生考试公告发布

2026-09-08

2024年辽宁省选调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辽宁选调生公告针对天津大学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要求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今天小编把选调的具体条件要求整理出来,党员条件、学生干部任职要求、奖学金档次等细节都有,想报名的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4辽宁选调生考试公告发布

为培养储备适应辽宁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决定面向天津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天津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重点选调信息技术、现代工业、经济金融、对外开放、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法律与社会管理、现代农业等九大类辽宁振兴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选调人选范围不含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纳入选调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3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如符合选调条件,经天津大学就业部门推荐,纳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岗位

省直单位岗位,沈阳和大连市直单位岗位,沈阳、大连区直和其他各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根据个人意愿,可选调到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 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需在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双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满1学年;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第6条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人选。

四、选调程序

(一)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

1. 2023年10月16日9:00报名系统开放,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提示,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网址://ln.bmpta.com/dxxds2024/WebRegister

2. 注册报名后,由系统导出并打印《2024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提交到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

就读于国(境)外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推荐学校的就业部门审核盖章。

填报岗位志愿提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按三个层次志愿进行填报,第一层次为省直单位岗位,第二层次为沈阳市或大连市市直单位岗位,第三层次为沈阳市、大连市区直单位或其他12个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县乡机关岗位。请务必认真填报,提交后将不可更改。省直机关岗位由考生按本人意见依次填报3个单位作为志愿,单位名称不能重复。其他两个层次志愿不再细分具体单位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①党委部门岗位须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条件;②公安机关岗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评标准;③省外事办公室优先考虑英语、俄语专业;④省高级人民法院岗位须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需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且取得与大学学历相匹配的法学学士学位。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录取岗位的重要参考,请务必结合自身的专业、学业经历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认真选择志愿岗位和次序。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自荐材料,对自己的道德品质、专业特长、性格特质等进行详细介绍。

(二)资格审查。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考资格。

2023年10月27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以及资格审查环节结束。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系统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行后续选调环节。如需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请在系统关闭前进行补充提交。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于11月上中旬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天津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将与报名考生再次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后下发准考证。

1. 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 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请考生务必留意之后发布的考试公告。

(四)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对取得岗位匹配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考生报考的省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市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区直岗位和鞍山等其他12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岗位三个层次志愿以及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逐个层次进行岗位匹配,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已被确定岗位初步人选,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取消拟匹配层次岗位资格。

(五)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和发展潜力等情况。按照有关政策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六)体检和公示。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程序进行,分别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岗位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测。体检(体测)合格的,在所在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取消人选录用资格。

(七)录用审批。2024年8月31日前,对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录用人选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博士研究生人选根据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在12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1. 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对口帮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录用到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在基层锻炼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挂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

3. 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重点关注、跟踪培养,对表现突出的,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安排到重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人员,进行重点培养。

4. 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享受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2.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与高校老师和辽宁省委组织部联系。由于考生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接收延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周知,谨防受骗。

5. 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动,请考生留意学校通知公告,具体时间以辽宁省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24-23128277 lnxds_2024@163.com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0日

2024年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2024年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4.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上半年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岗位数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学历学位俱全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国家“985”“211”院校)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3.中职康复培训教师以外岗位,需具有相应学科和等级或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和等级或以上级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中职康复培训教师以外岗位,需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其他条件见《岗位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即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参加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内蒙古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4年6月4日(周二)上午9:00-11:00。

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

赛罕校区毕业生就业招聘中心104室。

2.材料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供《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考核表》(见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包括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相关内容)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电子学籍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由霍林郭勒市教育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开展业务考核。考核由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构成。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的人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体检通过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根据聘用人选到岗情况,分批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在霍林郭勒市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六、取消资格情形

1.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聘用前应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9.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依据本方案开展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者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4年上半年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附件2.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考核表

<noscript

</noscript

附件1 《2024年上半年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2024.5内师大).xls

<noscript

</noscript

附件2 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考核表.doc

东海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费用及缴费方式

东海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费用及缴费方式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东海县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属于我县认定受理范围:

(一)具有我县户籍;

(二)在我县居住,并持有我县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三)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四)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东海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518-87800719。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报名

2024年我县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1日17时。我省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

属于我县认定受理范围的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下载钉钉APP,扫描二维码加入团队,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东海县教师资格认定二维码

<noscript </noscript

cript

(二)确认

本次认定采用“全程网办”方式进行材料确认,申请人无需到认定机构现场办理。认定机构将在报名申请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审核。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材料确认情况。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钉钉群留言、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查看认定数据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后,需邮寄(或现场送达)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至认定机构,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

(三)体检

申请人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医保卡或体检费用、身份证原件、照片1张(应与本次认定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至东海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三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直接与认定机构对接,申请人不得自行携带、提交,否则体检无效。

体检时间:认定体检时间为6月24日—6月29日(上午8:00-10:30)。

(四)证书发放

证书的领取时间届时见“东海县教师资格认定钉钉团队”通知。

五、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县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六、全程网办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和教育实习材料,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七、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东海县教师资格认定钉钉团队”相关通知公告。

东海县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2023年黄淮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各省分数统计

2023年黄淮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各省分数统计

黄淮学院2023通信工程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河南理科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最低分482最高分500,山东综合改革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最低分486最高分492,青海理科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最低分350最高分365。以下是高考大数据赵子玉老师整理的黄淮学院2023通信工程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河南本科理科通信工程482500山东本科综合改革通信工程486492青海本科理科通信工程350365

大学考试需要几天时间

中科院研究生含金量与培养体系

202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预科班录取信息

副高职称工资水平怎么样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kuaiboo.net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36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