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动态正在推进中。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今天小编把监督渠道和咨询电话都列出来了,有什么问题可以反馈,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很高,有疑问尽管问。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47名,详见《响水县2023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9日之间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响水县2023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①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②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1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4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pr.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通过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
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0月16日8:30-10月19日18:00;
②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0月16日8:30- 10月20日18:00;
③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10月16日8:30- 10月21日18:00;
④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10月16日8:30-10月21日18:00;
⑤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16日8:30- 10月22日18:00。
2.网上确认
①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②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材料到响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响水县人民政府院内县委组织部一楼)办理减免考务费事宜。
③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④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响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5-86878566。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或白色背景)。
②按照管理权限,由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对考生网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仍然不足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④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响水县淮海剧团演员岗位(代码D01-D02,下同)不组织笔试,直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所有岗位使用同一试卷。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响水县淮海剧团演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全部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响水县文化馆群文辅导员岗位(代码C01)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形式,响水县淮海剧团演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直接进入面试的响水县淮海剧团演员岗位人员所缴纳报名费作为面试费。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响水县淮海剧团演员岗位按面试成绩占10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服务期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6889782(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78566(响水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5─68020013。
附件: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江苏东台市融媒体中心招聘7人通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东台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13日之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1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4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和时间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 ①《东台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东台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并在指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5:1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70%。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入围。如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和今东台"APP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一经录用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问责处理。
咨询电话:0515-85213587
监督电话:0515-85288829
附件1:《东台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东台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东台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10月7日
恩施市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选岗说明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拟考核聘用部分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9个,共招1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21年经湖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1室
3.所需材料:
(1)《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经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查。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五)测试选岗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岗方式: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支医类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专业相对应进行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六)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察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七)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研究考察合格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下半年浙江衢州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信息

为支撑和保障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加强衢江区医技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衢江区建设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医院的各层次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下半年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8名,其中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2名、衢江区中医院13名、衢江区妇幼保健院3名。具体招引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有志于投身卫生健康事业。
(四)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各层次人才报名时年龄等要求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13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正高)且业绩水平突出,可放宽至50周岁。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对应专业要求。
(七)已取得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户籍、性别不限。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十)现为衢江区事业单位聘用的正式在编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期间,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十一)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引信息。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次年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同类人才招引公告发布时,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可把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影响后续资格比选等招聘程序;重要材料不齐全、重复报考的,视为报名无效。提供材料如下:
(1)《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应聘者的个人简历(含未来5年的个人发展规划);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
(3)反映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学术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
(4)代表性学术论文及其被收录的情况;
(5)专业科技成果及其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原件等;
(6)已完成的和在研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及所完成项目的验收或鉴定情况。
(7)规培合格证。
以上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及学术水平的相关报名材料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一般报名一周后将邮件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审核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四)资格比选
1.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资格比选围绕报考对象的学历和职称层次、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荣誉获奖等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进行,依比选结果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谈和专家评审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由专家组对入围评审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专家评审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资格比选、专家评审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
3.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家评审,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1.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色盲、色弱等色觉异常人员报考医学类岗位体检不合格。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并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在衢江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具体政策可电话咨询各报考单位。
(四)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
1.2023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