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各盟市每年都会有人才引进计划,今天要说的是2023年兴安盟的这次招聘。这次引进的是盟直属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一共3个名额,招聘条件包括学历、学位、专业对口等方面。今天小编把公告里的报名流程、资格审查要求、评估方式等核心信息整理出来,供需要的朋友参考。感到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00–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00–11:00,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兴安盟科学技术馆北门(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南侧神骏大路与天池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举 报 电 话: 0482-8267670
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每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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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巴彦淖尔市2023年杭锦后旗卫健系统招聘1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为做好2023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杭锦后旗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人(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满5年的岗位年龄放宽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日期从报名公告发布日计算;
7.户籍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对于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考生从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下载《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报内容要求电子版,不可手工填写),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照片为近期免冠渐变蓝二寸正面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各一份,全部生成为PDF格式,压缩打包为1个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邮箱。
杭锦后旗医院邮箱:hjhqqyy@126.com
杭锦后旗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邮箱:hhfybjy@126.com
杭锦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hjhqfyz@126.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9日18:00,请考生留意报名反馈信息。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调整或取消的岗位,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4.应聘人员对报名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杭锦后旗卫健委组织实施,抽调相关部门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的信息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当及时反馈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成功报名后,初审结果告知本人。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年龄、民族、学历、所学专业、身份及其他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人员要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旗卫健系统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对于公开招聘关键岗位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一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进行1次。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各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为医疗卫生类试题。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卷面成绩+民族加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科目卷面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卫健委具体负责,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持《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点。
(六)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旗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旗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完成。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旗组织、人社部门和卫健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经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旗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旗卫健委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三)本方案由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2023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杭锦后旗卫健系统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8日
浙江安吉余村建设集团2023年国企招聘30人须知

浙江安吉余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授权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企业。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浙江安吉余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安吉余村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户籍不限,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或面谈、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通过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浙北人力资源网站、浙北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
具体招聘办法按照附件1要求确定。
(一)注册报名
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0日16:00止。
网址:浙北人力招考系统(https://www.zbrlrc.com/zc/zcweb)
应聘人员登录浙北人力招考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证件照及相关要求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可上浙北人力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各岗位注册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招聘计划人数在3人及以上,报名确认人数不足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人才发展部外事主管"、行政事务部法务主管"两个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26日9:00至笔试当天9:30。
通过资格初审并需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https://www.zbrlrc.com/zc/zcweb)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面谈
笔试统一组织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谈采用100分制,按照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匹配度、工作经历、面谈答题情况等指标进行量化打分,面谈合格分为70分,面谈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谈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通过浙北人力资源网公布。
不按规定时间和考点参加笔试和面谈者,视作放弃。笔试和面谈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能入围面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招聘计划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
审核材料如下:
1.《浙江安吉余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一份(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3,不得改动、删除、添加表格排版版面和内容,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招聘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岗位相应的职称等级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或工作年限"要求的,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4)原件一份及原单位社保缴纳明细一份;
6.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资格复审表上;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不能参加面试。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将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网上报名信息或资格复审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面谈)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如遇笔试、面谈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谈)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参加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参加面谈的考生总成绩=面谈成绩*40%+面试成绩*60%。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不参加笔试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3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的、复检不通过的、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方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与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进入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各所属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递补。本次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中途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三、其它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的信息(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布。联系电话0572--5500282,请应聘人员关注。
(三)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集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1:浙江安吉余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2:考试系统个人操作手册
附件3:浙江安吉余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附件4:工作经验证明
浙江安吉余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