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重庆石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带来新的岗位机会,报名材料和流程安排是核心关注点。今天小编对资格审核、专业核验、准考证领取及考试考核等信息进行梳理,并说明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岗位名额可能出现的调整。实际参加评价的人员应按照通知时间到场,笔试、面试及成绩公布等后续节点均需持续关注,避免错过重要安排。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50SZ),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境外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不接受电话、传真和委托报名。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并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能现场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中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线上(网上)报名只审核电子照片,线上(网上)报名的考生仍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8:30–11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8:30–12:00。
2.地点:
(1)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篮球场旁食堂4楼(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2)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3.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8)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此次考试考核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费用。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属于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报名情况公布。
报名结束后1个作日内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布各个岗位确认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岗位递减或取消等情况。
(七)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4:00–17:00在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考生按《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到达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8:1的,该岗位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笔试具体科目类别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及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信息。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 +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须在石柱县服务5年(服务期间,须严格遵守石柱县有关人事人才政策),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5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150678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1.重庆市石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6.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7.重庆市石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资格审查表
8.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河北石家庄无极县2023医疗保障局选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事业编制人员(财政全额供养范畴)选调3名事业人员到县医疗保障局工作,望有志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在编人员积极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年龄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随时调动条件(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需工作年限满5年),财会、医学类相关专业优先,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0日截止
2、报名方式
填写《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为将填写好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至医疗保障局(旧南校院3号楼)520房间。网上报名请将填写好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ybjdjrs@126.com。个人简历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3、联系电话:8650006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无极县人社局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录取
报名结束后结合相关职能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酌情进行笔试、面试,并结合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成绩及特长综合打分,择优录取。录取后按照干部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
2023四川阆中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3人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阆中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
通过阆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与阆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协议书且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阆中市人社局六楼606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由阆中市人社局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将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含原件)一并带齐,需再次确认。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及复审
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查实后提出用人意见,再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单位、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6363600(阆中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7-6639630(阆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
2.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