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南充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此次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公告对事业单位引进计划、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作出完整说明。小编梳理发现,报名和资格审查之后,公告还依次说明考核组织、成绩认定、体检考察、公示审核与聘用手续等完整流程。准备相关人员可对照公告检查自身条件,并及时关注材料与流程信息。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南充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通过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人才引进范围,其它详见《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及本公告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3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378852304@qq.com。
3.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核。
(2)审查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南充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1楼政工科(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寺南路101号)。
4.审查资料
(1)《南充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2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件。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本人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6)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现场考核。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专业知识笔试方式进行初选,不指定教材。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进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成绩计算。考核成绩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作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只作参加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由单位通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子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生凭《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考核。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手机通讯不畅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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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陵江英才工程”2023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2.南充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充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2023四川阆中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3人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阆中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
通过阆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与阆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协议书且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阆中市人社局六楼606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由阆中市人社局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将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含原件)一并带齐,需再次确认。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及复审
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查实后提出用人意见,再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单位、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6363600(阆中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7-6639630(阆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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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
2.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3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人才引进2人招聘指南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造价监督管理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应用等工作,研究推广应用省级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规范等;承担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为省管交通建设项目提供造价技术服务;承担省管铁路及综合交通造价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根据新增工作职责需要,为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引进2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东省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招聘动态信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http://zjz.gdcd.gov.cn/)更新发布。
(一)报名
本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意报名者请登录我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岗位等信息,在当前批次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制作为电子文档(其中各类证件按顺序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zjzx@gd.gov.cn,邮件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例如: 01-张三),附件大小应控制在4M以内;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时当前批次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表(认定表)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网上查询证明。
4.本人所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本人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
5.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面试比例。我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本人。
(三)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发布。面试由我中心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研究决定。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中心有关规定聘用为相应岗位待遇。招聘人才的服务期至少5年。
三、其他事项
(一)《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中学习经历应从初中填写至最高学历,不能中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二)本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引进人才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咨询电话:020-83731413,8373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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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