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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财政厅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12人招考公告

2026-11-03

2024年广东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广东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同样牵动不少人的备考安排。今天小编围绕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梳理公告中的关键信息。文章同时说明高校范围、报考资格与培养安排,帮助相关人员提前核对条件,按公告节点做好材料准备和时间规划,从而更稳妥地完成前期准备。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4广东财政厅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12人招考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1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rsks.gd.gov.cn)或粤省事”广东发布”粤讲粤政”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附件2中Ⅲ、Ⅳ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四)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

3.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程序如下:

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13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笔试共2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在北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5地设置考点,报考者报名时需选择笔试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六)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手续后选调机关应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待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报到。

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待录用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提出意见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招录周期。

1. 体检不合格的;

2. 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 考察不合格的;

4. 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八)加强培养锻炼。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选调期间,开通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热线电话,详见附件5。

(三)本次选调不对报考者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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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2.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3.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4.报考指南

5.咨询电话

6.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21日

2024安徽面向华南理工大学定向选调生招录指南

2024安徽面向华南理工大学定向选调生招录指南

根据中组部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为推进我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安徽干事创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专升本、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报考者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3、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4、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在公告的紧缺专业目录(见附件1)内,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博士、硕士研究生2023年8月--2024年7月,本科生2024年1月--7月);

5、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5年12月及以后出生),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8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至少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校社团负责人等);

(3)表彰奖励: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二等及以上等次奖学金等表彰奖励;

8、有关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23年11月14日9:00至2023年11月20日15: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各项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职位填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以从A类、B类或C类职位中任意选报1个职位,也可以在选报A类职位同时再选报1个B类职位或者C类职位(具体见附件2)。报考A类及B类职位学历层次为硕士及以上的,须为中共党员,同时有选调高校学生干部经历或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核减选调计划;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于11月22日17:00前完成。报考者报名后可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1月21日12:00前修改资料,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审查;

4、高校推荐。报考者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安徽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于11月26日前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察时将原件交给工作人员。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11月29日至笔试考试前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定于12月2日在选调高校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内容,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成绩于12月中下旬公布,报考者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安徽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A类、B类和C类职位招录计划数为1-3名的按3:1比例、4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同时报考两个职位的,先按A类职位排序确定面试资格;未获A类职位面试资格的,再按B类或C类职位排序确定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选应提供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党籍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校级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于2024年1月中旬在合肥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安徽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最终成绩占6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最终成绩60%;

(六)确定初步人选

按照首轮分配"、二轮调剂"方式,根据选调职位、综合成绩、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等统筹确定到省直单位或省辖市;

首轮分配。先等额确定第一志愿报考A类、B类和C类职位的初步人选,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在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递补人选。如B类或C类职位有空缺,同时报考两个职位而未确定为A类职位初步人选的,进入所报B类或C类职位排序,再等额确定B类和C类职位初步人选;

二轮调剂。根据各地申报计划在首轮分配空缺情况及有关市工作需要,确定调剂计划,由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未参加首轮分配的报考者等额填报。报考者经二轮调剂"确定为初步人选后,原报考职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首轮分配确定的初步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在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轮调剂确定的初步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不递补;

(八)签订三方协议

考察合格的初步人选,当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九)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的拟录用公示在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生录用并查有实据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查清的,均不予录用。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拟选调人选,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对未入围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将适时推荐到省市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体招聘工作按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递补和调剂贯穿招录全过程。

三、相关政策

(一)任职定级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进行任职定级。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基层锻炼

定向选调生在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须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锻炼期满后返回选调单位工作。省直机关定向选调生统一安排到省级选调生实践锻炼基地锻炼,1年到村任职,1年在乡镇(街道)任职;省辖市选调生到村任职不少于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三)培养使用

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重点管理、跟踪培养,每年举办优秀选调生示范培训班强素质,优先安排到上级机关跟班锻炼提能力,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对经过扎实历练、有意愿到基层工作的,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省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先从定向选调生中挑选。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围面试体检的省外高校考生报销面试体检往返交通费和在肥食宿费,采取包干形式,其中交通费标准为北京、厦门900元,天津、长沙800元,济南550元,上海、杭州500元,南京、武汉250元,成都1000元,广州、西安1200元,长春1400元,哈尔滨1600元;食宿标准为每天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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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政策解答(发布)

附件1-紧缺专业目录

附件2-职位表

附件3-安徽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附件4-咨询电话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8日

2023广东清远市纪委监委专项工作聘员6人聘用流程

2023广东清远市纪委监委专项工作聘员6人聘用流程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招聘、使用及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项工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等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清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清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清人社〔2021〕5号)的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1号楼6楼625室。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清远市纪委监委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

市纪委监委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如岗位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我委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另行通知,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清远廉信微信公众号和清远廉网(http://www.qyjj.gov.cn)上的面试消息。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按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名单在清远廉信微信公众号和清远廉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或考察、公示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有关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清远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88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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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清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

2.清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清远市纪委监委

2023年11月7日

2024浙江萧山区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招聘12名公告

2024浙江萧山区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招聘12名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在武汉市进行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校园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统招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报考,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8月31日前。2023年10月以后毕业的留学人员,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佐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专业范围的认定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刑事、治安、党纪、政务处分,无失信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4.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技能要求;

5.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要求27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在1995年11月7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在1987年11月7日及以后,以此类推。

6.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线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线下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8日10:30-17:00前往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武汉高校现场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纽宾凯鲁广国际酒店(武汉光谷广场店)(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38号)

(二)资格审查、资格比选

报考人员按附件3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考生在校成绩、所获荣誉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资格比选。按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5的,全部入围面试。

(三)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进行,通过资格比选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9日9:30前往武汉市洪山区纽宾凯鲁广国际酒店(武汉光谷广场店)(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38号)进行现场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岗位,合格分为75分,不合格者不能列为签约对象。

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四)确定签约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至低分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五)资格复审

体检前对签约对象按照附件3所需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弄虚作假)的,可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对考察对象出具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程序中,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岗位薪酬按招聘单位相应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咨询电话详见《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2.报考者对招考事项有异议时,监督投诉电话详见《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应交材料清单.docx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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