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桂阳县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安排已经公布,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8名。小编注意到,这次招聘的面试对象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桂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ngy.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9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桂阳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岗位信息表》中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24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7)《岗位信息表》要求的中级、副高级职称必须是卫生系列职称(不含基卫中、基卫高)。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委托郴州市人社局在人力资源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展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自行在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下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00时至2024年5月28日17:00时。
3.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自2024年6月13日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择岗之后。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到2:1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4年5月29日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2024年5月30日9:00-17:3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2024年5月31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各岗位考试科目具体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一套试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6.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
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和递补对象。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①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带二维码);③有工作单位编制内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用口述方式表述)。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时七名评委对该考生评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由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编制部门以及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工作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面试资格审查表、考察报告、综合成绩汇总表等提交桂阳县人社局,由桂阳县人社局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桂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择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阳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受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不可用电子证件代替,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面试后,在体检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体检环节之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
(一)业务咨询
1.招聘程序咨询:桂阳县人社局 0735-4469972;
2.招聘考务咨询:桂阳县卫生健康局0735-4445375。
(二)举报投诉
桂阳县纪委桂阳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35-4445387。
六、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4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北京环科院面试问题清单

北京环科院在面试时可能会问到的问题包括:
包括您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以及个人兴趣等。

可能会询问您的专业课程、项目经验以及专业知识。
特别是与环保相关的工作经验,包括您参与过的项目、您的角色和贡献。
对环保行业的政策和标准、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
面对环保工作中的挑战和机遇,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

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
对未来环保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方向的看法,以及环保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是否有过在公共场合发表演讲或撰写文章的经验。
您希望通过这份工作达到什么样的成就和价值。
准备面试时,请确保您熟悉这些可能的问题,并准备好相应的回答。祝您面试顺利!
2023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兴文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9人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文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兴文县空铁新区人社大楼5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1-8825713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此次考试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兴文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一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扫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考生学历信息纸质版一份(学历信息证书须带有二维码);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一份。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同时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的岗位中,同一个岗位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20人的,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一)兴文县卫健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2-XW202302004)采用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
(二)兴文县教体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5-XW202302009)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三)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四)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网站上公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有缺考科目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兴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5213
九、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兴文县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政策待遇
具体按照《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如有变化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824879。
十一、本公告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培训机构面试官提问思路与应答技巧

在培训机构面试中,面试官通常会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询问您的教育背景,包括学历和相关课程。
了解您的教学经验,包括教龄和所教年级。
询问您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教学方法。
探讨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
询问您对“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老师”这句话的看法。
讨论如何组织与培养班集体,以及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
探讨如何处理学生之间的冲突和纪律问题。
询问您对于家校合作方式的理解。
了解您对教育行业的看法,以及对未来教育发展趋势的预测。
询问您的业余爱好,以了解您的性格和心态。
讨论您最崇拜的人以及其品质如何影响您。
询问您如何应对性格急躁、胆怯、开朗或专横的学生。
讨论您如何提升学生的识记能力和学习动机。
询问您是否有过课程试讲的经验,以及您如何准备和进行课程试讲。
讨论您对于培训机构教师角色的理解,以及您认为自己能为机构带来哪些价值。
准备面试时,请确保您的回答与您的个人简历一致,并且能够清晰、有条理地表达您的想法和经历。着装要得体,言谈要自信,展现出您作为教师的潜力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