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古塔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考察环节由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主要了解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考察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方式,以及考察中发现问题会如何处理,通过体检的朋友需要提前了解。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6日至2005年6月6日(含)期间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6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报考),2023届当年毕业生除外。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古塔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在职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113.238.142.146/gtjyjob/view/login.html)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至6月14日12时,逾期不可补报。
2.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其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现家庭住址以及有效通讯方式等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填报。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6日9时至6月14日14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3日9时至6月30日9时登录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113.238.142.146/gtjyjob/view/login.html)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使用。
(四)注意事项
1.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时,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有削减或取消岗位情况,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自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和橡皮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随时关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与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认证表”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说课、学科基本功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当场评分,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总成绩*0.6=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内容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查询。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加试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古塔区教育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最新版本的指导目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6–3688648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段:9:00-11:30 13:30-16:00
附件1招聘计划信息表.xlsx
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 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6月1日
2023山东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教育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市教育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要求
共选聘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聊城市一城四区(具体范围为市直、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23年11月2日前取得);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2007年及以后取得编制人员须为通过招考形式进入单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要求
1.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
2.现任职务(岗位)以报名前的任职(聘用)为准。
三、相关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1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日11:00--11月4日18:00
报名网址:jyty.liaocheng.gov.cn(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图片或盖章扫描PDF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11月4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负。
需上传的材料:
1.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扫描PDF版);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PDF版)。报名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并提交相应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盖章扫描PDF版);
5.附件1其它条件要求"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1月4日18:00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选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市教育体育局。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选聘单位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通过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时,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及时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测试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的形式进行。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15倍以上的,先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最后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当场加试,确定最终考试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打印考试通知书时间以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最终考试名次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选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要对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廉政情况进行查询。要对反映问题举报进行核实。考察对象个人档案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核查存在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对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最终考试名次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最终考试名次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参加选聘的考生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选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0635-824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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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表(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2023辽宁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2人岗位说明

为满足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人才需求,保障新闻事业发展,按照《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报考播音员和主持人岗位的特殊人才,学位不限,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4.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87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工作所需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及相应技能。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以全日制学习形式在读的在校学生;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制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和公告,经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招聘公告将于2023年10月27日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面向社会发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9日的工作日期间,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自行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下载并填写打印《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地点: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一楼104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7号)。咨询电话:0427--2820560。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等资格证明(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研究生期间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请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近期正面同版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7)有工作单位的在报名时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而发生争议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资格审查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page]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新闻从业人员综合业务知识等内容。
(2)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实时关注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相关公告。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4)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评委会审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对比,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与其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在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从中心内部岗位调剂(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27--2820560
纪律监督电话:0427--2826987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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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