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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2024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30人公告

2026-09-07

2024年内蒙古赤峰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了解到,赤峰市教育局发布了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公告,计划比选30名工作人员。这次比选主要面向旗县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还需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2日,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内蒙古赤峰2024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比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30名。详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赤峰市旗县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比选条件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比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6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6.应具备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岗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应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赤峰蒙古族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中或旗县区教科研部门本学科二轮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初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公费师范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可放宽至一轮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名)校长、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教学相关称号奖励;获得县级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励。

2.赤峰农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或旗县区教科研部门本学科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名)校长、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教学相关称号奖励;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获得县级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励。

3.赤峰蒙古族实验小学、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中小学校或旗县区教科研部门本学科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名)校长、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教学相关称号奖励;获得县级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励。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入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

7.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8.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或频繁调整的;

9.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四、比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选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此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6月12日。报名人员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及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形成PDF格式打包发送报考邮箱(详见《岗位表》)。发送材料文件名均为“报考学校及岗位名称+姓名+所在单位全称”。

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现取得最高级别职称证书扫描件;

3.个人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的相关支撑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根据比选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开考比例一般达到审查结果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3:1以上,比选2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不低于2.5:1。审查结果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6:1的,结合报考人员学历、获奖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后(比例内最后一位出现并列的,同时入围)按照6: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或核减比选计划数。因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比选岗位,经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审查结果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的2: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或将取消、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剂其他岗上使用。调整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6月15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

3.报名人员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19日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入围面试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计划于2024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面试准考证》告知。参加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试讲占80分,结构化面试占20分;

3.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并列的另行加试。此次比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按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比选资格。市教育局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师德师风情况,执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为比选人选。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

市教育局党组综合分析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

对拟比选调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调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和任职手续,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调入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比选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比选。在此,提醒参加比选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比选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比选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赤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随时关注。

(三)在比选工作期间,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比选工作的,由本人负责。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6-8362124

附件:<no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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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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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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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x

赤峰市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2024年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教师招聘20人公告

2024年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教师招聘20人公告

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为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是继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后的第三所州属高中学校。学校于2022年8月14日顺利开门办学。现有学生553人,11个教学班级。学校地处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城,学校周边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68.3%,是滇南中心城市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被誉为中国最南端的春城"中国天然氧吧",离县城仅3公里的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北回归线上的绿色明珠"科学家的乐园"动植物的基因库"。复兴号动车开通、蒙屏高速建成通车,让美丽苗乡成为名副其实的滇南中心城市后花园"。一座绿色环绕的现代小城,生活便利,安静舒适,干净整洁,环境宜居宜学。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着在竞争中创业,在创业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的办学策略,不断落实办有温度的教育,为学生的品质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本着高站位决策、低重心运行、零距离服务、精细化管理"的原则,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实现五个一流的办学目标:一流的办学设施,一流的学校管理,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学校文化,一流的教育质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红河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2024年计划通过校园公开招聘教师20人。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11所院校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良好;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要求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红河州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学校领导及考官(5--9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进行。

招聘工作组预计在10月下旬赴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其余院校应聘人员请自行前往云南师范大学参加现场招聘,招聘具体时间和岗位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信息为准;请符合招聘范围院校的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发布的时间、地点信息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应届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用于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则由用人单位收纳)。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考官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取平均分后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参与后续程序。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红河州教体局审核后将成绩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红河州教体局和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红河州教体局和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若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环节,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两次。

五、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七、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五)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邮 编:661200

电子邮箱:2910641422@qq.com

附件1 :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doc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营口市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公告解读

营口市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公告解读

经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2023年辽宁省营口市教育局联合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院校、双一流"学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语文7人,数学6人,英语5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4人,历史3人,地理6人,政治3人。

本次招聘40个教师岗位均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双一流"院校及双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历和其他条件;各招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详见《营口市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宣讲及报名

1.由辽宁省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人社局联合召开招聘工作现场宣讲会,对招聘相关事宜进行说明。现场宣讲会结束后,应聘考生进行现场报名并加入面试工作微信群。

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9:3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第二教学楼209

2.现场报名时应聘考生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辽宁省营口市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面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提前在网上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好照片,现场提交);

②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③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公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本人学生证;

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真实有效。

(二)面试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上交相关材料后,扫码进面试微信工作群。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以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将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工作微信群内发布。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3日13时

2.面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第一教学楼226

3.面试内容:面试分试讲、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题目由评委现场从已公布的教材(详见附件3)中选定,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时为考生提供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题目与报考岗位相关,由评委现场确定。面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的职责特点,注重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方面,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好本人的三方就业协议"(网签考生无须携带,但请提前做好本人网签相关信息填报等工作),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与入围考生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确定签约人员

报考同一学科岗位考生按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学校不唯一的岗位,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具体单位,明确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试讲、答辩分数依次由高到低排序。用人单位与确定的意向人选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违约条款等。

(五)资格复审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2024年毕业后,由辽宁省营口市人社局、营口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考生应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档案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招聘岗位计划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以及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已签约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由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签约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签约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入职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2.考生应诚信应聘",对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3.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签约的毕业生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如果考生在2024年8月15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辽宁省营口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

0417-2998332 0417-2998388

点击查看

1.辽宁省营口市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2.辽宁省营口市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面试报名登记表

3.辽宁省营口市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试讲教材一览表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4日

2024内蒙古高考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可报

赤城县2023年人才引进35人公告

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招聘报名公告

202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中职学校

成都青白江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教师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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