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南阳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辅导员岗位复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南阳职业学院辅导员岗位的复试内容,有志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朋友可以针对性准备。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一、学校简介
南阳职业学院位于中国水墨龙乡—-河南西峡,坐落于伏牛山下、鹳河之滨。学校自创办以来,栉风沐雨,励精图治,现已建设成为一所多专业协调发展、具有良好办学基础和鲜明特色的民办公助”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学校紧密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确立崇尚一技之长,弘扬工匠精神”的育人观,获得河南省办学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2022年度社会认可的河南高等教育品牌院校”等多项荣誉,明确建设职业本科大学”的奋斗目标。根据学校未来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重工作实绩、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公开招聘各类人员4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南阳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文后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我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南阳职业学院官网、南阳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高校人才网、河南省大中专学生智慧就业平台、各高校就业信息中心网络平台及其他相关网络平台。如其他平台与上述招聘信息不一致的,请以南阳职业学院官网所发布信息为准。
(二)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21日
材料须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及专业-联系电话-高校人才网”为主题发送至:南阳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箱nyzyxyrsc@sina.com(如英语教师-张三-北京师范大学-英语硕士研究生-139xxxxxxxx-高校人才网”)。
1、基础材料(必交):南阳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文后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录制的试讲视频;
2、附加材料(选交):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英语四六级(专四、专八)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技能或专业技术证书、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工作项目成果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未按照以上要求命名方式投递简历者,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
应聘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资格初审,5月25日前在南阳职业学院官网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以电话或发送邮件《南阳职业学院应聘通知》方式通知到本人,请应聘者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关注报名邮箱信息,并于5月27日10:00前回复是否准时参加复试,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则不再通知。
(四)笔试
1、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笔试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参加笔试确认。需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占比40%,笔试时间5月28日9:00,其他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报名结束后在南阳职业学院官网适时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笔试试题由我校评委组自主命题,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复试人选。
3、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硕士研究生、持有相关专业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4、进入复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复试
1、教学科研岗位复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应聘者结合所学专业课程自行选择,时间为10分钟以上,需采用板书形式进行,不使用PPT课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
2、辅导员岗位复试采取以答辩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其他岗位复试采取以答辩或专业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
4、成绩比例要求,需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比例:笔试40%+复试60%;免笔试人员成绩比例:复试100%;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通过考试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应聘者,由学校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待遇
1、薪资:工资根据学历层次、职称、所授专业课程和工作经历确定,除日常工资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2、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发放课时费,科研工作量津贴等;
3、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带薪休假、伙食补助、定期体检、节日慰问等;
4、符合南阳市西峡县智汇龙乡”补助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三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5、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可参加高教系列职称评审;
6、学院免费提供青年教师公寓;
7、按照相关政策,提供教师业务能力、专业前沿技术等培训机会,提供各种激励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在职进修或业务培训进修班;
8、特殊人才一人一策”。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法务监督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7-69999508(学校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7-69995552(学校法务监督部)
八、联系方式
邮编:474550
E-mail:nyzyxyrsc@sina.com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计划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年龄对应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办法(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相关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与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联系,同时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应聘电子报名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报名时间
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当年有效,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全年接受应聘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人简历。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部门负责,根据个人应聘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部门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前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岗位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的,享受相关待遇
(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
十二、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详见附件2),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人员,涉及承担学生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招聘部门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云南师范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941577,0871-65941528;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911266;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ynnu.edu.cn/。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pdf
附件2-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pdf
附件2-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2-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