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安排

2026-09-07

2023年湖南娄底娄星区教师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招聘涵盖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14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娄底四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今天我来详细介绍报名条件和考试安排。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安排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人社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娄星区在编在岗教师;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娄底四中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2023年上半年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人员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教师资格证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交,见附件4)。

7.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9.笔试准考证邮寄和领取。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可选择办理准考证邮寄,费用自理;或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上班时间(截止下午6:00),凭有效身份证,到娄底四中领取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逾期未领责任考生自负。

10.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20%)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8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示,公示时间3天。

(4)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具体试讲范围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①初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

②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教材内容。

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音乐岗位采取音乐专业特长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专业特长展示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其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公布,公布时间3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考察不合格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教师根据各学校编制和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聘用学校,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聘用单位无对应的岗位职数,聘用人员需服从高职低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

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娄星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娄星区人社局和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娄星区教育局:0738-8514860

娄星区人社局:0738-8211709

附件

1: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docx

2.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娄底市娄星区人社局

2023年7月3日

2023年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招聘保卫干事1人公告

2023年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招聘保卫干事1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保卫干事

二、岗位要求

1、年龄25岁以上55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3、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三、薪资待遇

上一天休一天,交5险,薪资待遇2800➕500饭补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请与我联系。(点击查看联系方式)胡老师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招聘14人公告信息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招聘14人公告信息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多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目前,学校有四个校区,在校生约2万余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国内诚聘专任教师共计14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考试、聘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请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考生填报的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前按指定时间到校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面试时间将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见附件2);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运动员证书(等级证明)、船员操作级有效适任证(或操作级船员考试合格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务必留意网站信息。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2.学校按规定成立面试评委组,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3.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查询。

七、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教师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邮件或是电话告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合同和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并密切关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的相关信息。

(四)日前学校有四个校区,分别是广州天河校区、清远校区、花都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所在校区,可能在不同校区之间安排工作。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中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纪检室、监察处、审计处)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7日

2023湖南长沙开福城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会计人员1人公告

2023云南曲靖罗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公益岗招聘公告

2023云南临沧市耿马县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中国南方电网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园招聘700人公告

2023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兴文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kuaiboo.net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36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