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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兴文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9人招聘公告

2026-10-30

2023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兴文县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兴文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共设多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技能考核、体检与聘用各环节衔接紧密。小编整理的通知重点包括招聘对象及范围、报考条件、现场报名安排、考核方式和后续流程,并对容易忽略的材料要求、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作出说明,方便对照查看,也能提前做好个人准备。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2023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兴文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9人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文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兴文县空铁新区人社大楼5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1-8825713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此次考试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兴文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一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扫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考生学历信息纸质版一份(学历信息证书须带有二维码);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一份。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同时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的岗位中,同一个岗位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20人的,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一)兴文县卫健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2-XW202302004)采用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

(二)兴文县教体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5-XW202302009)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三)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四)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www.ybrsks.com.cn)网站上公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有缺考科目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兴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5213

九、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兴文县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政策待遇

具体按照《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如有变化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824879。

十一、本公告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下半年广东江城区检察院发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人招聘公告

2023下半年广东江城区检察院发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人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经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和江城区政府同意,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录取;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需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因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式样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职位、专业和年龄要求等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填写好报名表(表格附后,现场不提供表格,除签名处手写其他内容打印)并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3张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单位同意报考式样见附件)。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考生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以及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数构成: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分数统计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3.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按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cheng.gov.cn)、江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jsjcqjcy)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成后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江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内容及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阳江市江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江城检察微信公众号统一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3-5年固定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签订合同后,须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上班,否则作放弃聘用处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今后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均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劳动合同样式由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八、关于递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检政〔2023〕282号)精神,可使用招聘递补程序,即保留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至下一次招聘工作启动前,如单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根据需要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到低依次规范办理递补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等可登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jiangcheng.gov.cn)江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jsjcqjcy)查询。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三)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附件1: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docx

附件2: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表.docx

附件3: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doc

附件5:报名委托书(式样).doc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31日

2023四川阆中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3人考核招聘公告

2023四川阆中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3人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阆中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

通过阆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与阆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协议书且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阆中市人社局六楼606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由阆中市人社局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将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含原件)一并带齐,需再次确认。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及复审

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查实后提出用人意见,再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单位、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6363600(阆中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7-6639630(阆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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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

2.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3四川达州市通川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24人公告详情

2023四川达州市通川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24人公告详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8.除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10月27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霸涉邪教的;

2.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6.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8.在职的城市社区、场镇社区、农村社区两委"干部;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4日至11月5日(每天09:00-17:00)。

2.报名地点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范围、对象、条件、招聘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不得兼报或者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2)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由乡镇街委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4)要求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需提供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2023年10月30日之后打印);

(6)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

(7)加分文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加分项

(1)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专科学历或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一次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一次加1分;受到县(市、区)党委、政府表彰,一次加0.5分。受到多个表彰的,可累计加分。

(3)具有城市社区、场镇社区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的加2分,满3年且不足5年的加1分,满2年且不足3年的加0.5分。

(4)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不同类别加分可累计,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加分文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不予加分。符合城市社区、场镇社区工作经历"加分条件的,需提供乡镇街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和财政工资流水(近12个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核算加分情况。一旦发现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等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

4.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的2日内申请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23年11月19日前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尾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笔试结束后,通过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取;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并严肃追究责任。

体检具体事项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乡镇街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应当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经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乡镇街委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乡镇街委、社区报到。不按时报到的,经乡镇街委研究并上报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辅导培训。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严格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试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818-2147774、0818-2367868,监督电话:0818-2254395。

(四)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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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2.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达州市通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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