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2024年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监督员在聘期内如果出现妨碍执法工作、连续一年不参加活动、利用职权谋私等情况会被提前解聘。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关于解聘情形的具体说明,监督员需要持续履行监督职责。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毕节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为做好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由大方县司法局统一聘请,选聘热心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品德良好、具备必要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员。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业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中择优选聘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并设立1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体现监督员队伍和联系点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
二、选聘条件
(一)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
(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五)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职;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方式
采用公开聘请、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形式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一)报名
2024年3月7日至3月20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单位、企业进行推选,个人线下报名。个人报名填写附件1(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单位推荐的请填写附件2(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交县司法局八楼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或扫描发邮箱:dfxxzzfjd@163.com。(参聘人员填写申报相关信息,照片标准:2寸蓝底免冠照,格式为PNG、JPG格式,图片尺寸不小于402px*614px。手机号码要填写正确)。
(二)审核
报名结束后,大方县司法局依据选聘的条件、要求,对参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大方县司法局在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日。
(四)聘任
公示期结束后,由大方县司法局进行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2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行解聘。
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方式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采取分散工作与集中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具体工作方式如下:
(一)履行监督职责时,出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以表明身份,详实记录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事项,并报告本级司法行政部门。
(二)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范围的,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毕节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办理结果向监督员反馈。不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范围的,及时告知其解决途径。
(三)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邀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并保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合法权益。
五、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保障
(一)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支持和配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工作,不得干扰阻挠,不得打击、报复。
(二)大方县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日常联络、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培训,提供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关的文件、学习和宣传资料,提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素质和能力。
六、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向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询问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材料;
(三)向社区企事业单位了解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
(四)接收公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反映行政执法存在问题;
(六)提出纠正行政执法意见;
(七)参加行政执法评议评价活动。
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关注、了解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根据邀请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调研评估、案卷评查、案件听证等活动;
(三)收集和反映社会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四)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八、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纪律
(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权谋私或妨碍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学习掌握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
(四)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
(五)不得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确需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义参加社会活动时应当提前征得司法行政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的书面批准;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九、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一)妨碍、干扰行政执法工作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履行监督职责的;
(三)利用监督职权谋取私利的;
(四)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
(五)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情形。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主动请辞的,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大方县司法局进行审核。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辞职或者被解聘的,大方县司法局予以公告。
附件1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doc
附件2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doc
大方县司法局
2024年3月7日
2023下半年广东江城区检察院发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人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经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和江城区政府同意,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录取;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需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因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式样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职位、专业和年龄要求等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填写好报名表(表格附后,现场不提供表格,除签名处手写其他内容打印)并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3张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单位同意报考式样见附件)。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考生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以及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数构成: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分数统计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3.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按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cheng.gov.cn)、江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jsjcqjcy)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成后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江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由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内容及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阳江市江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江城检察微信公众号统一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3-5年固定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签订合同后,须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上班,否则作放弃聘用处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今后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均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劳动合同样式由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八、关于递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检政〔2023〕282号)精神,可使用招聘递补程序,即保留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至下一次招聘工作启动前,如单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根据需要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到低依次规范办理递补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等可登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jiangcheng.gov.cn)江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jsjcqjcy)查询。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三)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附件1: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docx
附件2: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表.docx
附件3: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doc
附件5:报名委托书(式样).doc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31日
2023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兴文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