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南充市考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从南充市人社局了解到,南充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考调对象为四川省内机关或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小编提醒,公告对考调条件、岗位范围、报名程序、考试安排等都有详细说明。考调条件包括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年龄要求等基本条件。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5日,笔试定在10月29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南充市人社局网站查看具体岗位信息,抓紧时间完成报名。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 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 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 :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点击查看
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四川阆中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3人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阆中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
通过阆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与阆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协议书且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阆中市人社局六楼606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由阆中市人社局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将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含原件)一并带齐,需再次确认。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及复审
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查实后提出用人意见,再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单位、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6363600(阆中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7-6639630(阆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1.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一览表
2.阆中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信息表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3四川达州市通川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24人公告详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8.除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10月27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霸涉邪教的;
2.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6.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8.在职的城市社区、场镇社区、农村社区两委"干部;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4日至11月5日(每天09:00-17:00)。
2.报名地点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范围、对象、条件、招聘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不得兼报或者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2)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由乡镇街委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4)要求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需提供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2023年10月30日之后打印);
(6)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
(7)加分文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加分项
(1)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专科学历或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一次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一次加1分;受到县(市、区)党委、政府表彰,一次加0.5分。受到多个表彰的,可累计加分。
(3)具有城市社区、场镇社区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的加2分,满3年且不足5年的加1分,满2年且不足3年的加0.5分。
(4)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不同类别加分可累计,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加分文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不予加分。符合城市社区、场镇社区工作经历"加分条件的,需提供乡镇街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和财政工资流水(近12个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核算加分情况。一旦发现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等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
4.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的2日内申请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23年11月19日前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尾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笔试结束后,通过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取;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并严肃追究责任。
体检具体事项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乡镇街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应当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经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乡镇街委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乡镇街委、社区报到。不按时报到的,经乡镇街委研究并上报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辅导培训。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chuan.gov.cn/index.html)和达州之心通川"通川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严格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试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818-2147774、0818-2367868,监督电话:0818-2254395。
(四)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2.通川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达州市通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年江西建设工程学校专职班主任招聘邮箱

一、岗位:专职班主任(辅导员)
二、要求:
1.专业不限,思政类专业优先考虑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4.从事思想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5.年龄35岁以下
6.每周住校4至5天
二、待遇: 5500元左右
四、简历请投邮箱:26501438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