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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2023年招录公告

2026-09-08

2023年贵州省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开始了,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这次共招录13人。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录的详细信息,包括岗位分布、年龄学历要求和报名流程,符合条件想报名的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贵州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2023年招录公告

根据贵州省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招录方案。

一、招录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力量,按照我省有关政策,政府专职消防员分为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等作战岗位工作)和非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培训等非作战岗位工作),实行合同制和级别管理。此次招录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在薪酬待遇、被装伙食、社会优待等方面有专门政策保障,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步管理。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是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升指挥指导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总队机关本级及直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有意报考的人员,须仔细阅读有关招录要求。

二、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

坚持党管人才、任人唯贤;

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

坚持个人自愿、择优录取。

三、招录人数、工作地点

此次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3名。其中:执勤岗位类4人,均为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非执勤岗位类9人,含总队机关相关处室(中心)8人、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人。具体招录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直属单位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办公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四、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执勤岗位类限招录男性,非执勤岗位类性别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

(五)报考执勤岗位类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对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符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执勤岗位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优先招录情形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录程序

按照执勤岗位类”非执勤岗位类”同时报名,分类组织。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招录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到2023年10月11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身高、体重、视力、工作经历、人员身份等报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本次招录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人员均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0月13日17:00至10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分类组织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不参加笔试,经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须参加笔试,非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应于2023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0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0851–83990028。

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18385631035。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3985194799。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的政治立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等。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08:30-11:00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非执勤岗位类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招录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执勤岗位类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

非执勤岗位类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依次递补(执勤岗位类按报名先后顺序,非执勤岗位类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且视情与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统筹安排组织。

3.资格复审地点: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③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政审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不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基本体格审核。根据报考的岗位类别,分别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和《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现场对身高、体重、视力(执勤岗位类测裸眼视力,非执勤岗位类测矫正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会计证、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等)。

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信息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对于需要现场认定是否优先等情形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认定材料。报考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作品材料(例如:视频、课件等)或加试专业技能(例如:普通话测验、驾驶技术、装备维修、办公自动化运用)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⑧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须提交免考体能申请书和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经认定有效后可免考体能。

以上材料除①《报名信息表》、⑦的书面认定材料、⑧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心理测试

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都需要进行心理测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检测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六)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

1.报考执勤岗位类的,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附件3)的项目和标准组织。报考人员须根据附件3,在《报名信息表》中确定选考的体能科目,届时按照选定的项目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根据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体能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下一环节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其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可免考体能,其体能测试结果不作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但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申请和相关有效材料。

3.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的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前均须签定《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4),拒不签定安全考试承诺书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七)面试

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的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执勤岗位类的按60%计入总成绩,非执勤岗位类的按40%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分类设置面试考场,具体设置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等因素合理编排。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体能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此次招录工作设立递补池”,参加过面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人员均纳入递补池”,如今后该岗位出现空缺时,招录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高低从递补池”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均通过者,列入试用;试用合格,予以录用。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就诊复检,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就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届时由考生自行缴费至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约为1100元。

执勤岗位类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体检;非执勤岗位类按照《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体检。体检医院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选定,体检的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十)政审考察和提取档案

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考察中如有特殊情形难以确定,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做法进行认定。

政审考察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取个人档案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审档。

政审不合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招录结果

经资格复审、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通过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录用手续,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录单位报到、参加培训。拒不报到的、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严重思想波动,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解除合同。

(十三)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1.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试用期满后确定级别和对应工资档次。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

3.新招录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4.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休息休假。执勤岗位类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非执勤岗位类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

5.经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六、招录纪律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开招录工作主动接受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录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招录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联系电话:0851–83990028

(六)监督电话:0851–83990031

八、未定事宜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doc

附件4: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5: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

附件6: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7: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

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招聘厨师公告2023年

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招聘厨师公告2023年

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因单位食堂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厨师1名,现就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年龄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无劳改、劳教和形势拘留等违法和违纪记录。

二、薪酬待遇

1.实行月薪制,试用期月薪3800元,半年期满后增长为4000元,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应保险;

2.正常工作日班制,每周休息1天,开设早、中、晚餐。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健康证原件,复印件1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3日--21日

地点:静宁县滨河路向南200米照世坡村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公室。

(注:以上有关资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

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12日

巴彦淖尔市2023年杭锦后旗卫健系统招聘17人公告

巴彦淖尔市2023年杭锦后旗卫健系统招聘1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为做好2023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杭锦后旗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人(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满5年的岗位年龄放宽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日期从报名公告发布日计算;

7.户籍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对于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考生从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下载《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报内容要求电子版,不可手工填写),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照片为近期免冠渐变蓝二寸正面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各一份,全部生成为PDF格式,压缩打包为1个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邮箱。

杭锦后旗医院邮箱:hjhqqyy@126.com

杭锦后旗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邮箱:hhfybjy@126.com

杭锦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hjhqfyz@126.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9日18:00,请考生留意报名反馈信息。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调整或取消的岗位,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4.应聘人员对报名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杭锦后旗卫健委组织实施,抽调相关部门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的信息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当及时反馈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成功报名后,初审结果告知本人。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年龄、民族、学历、所学专业、身份及其他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人员要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旗卫健系统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对于公开招聘关键岗位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一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进行1次。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各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为医疗卫生类试题。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卷面成绩+民族加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科目卷面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卫健委具体负责,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持《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点。

(六)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旗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旗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完成。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旗组织、人社部门和卫健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经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旗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旗卫健委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三)本方案由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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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杭锦后旗卫健系统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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