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优待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成绩突出者可获得嘉奖和三等功等荣誉。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职业发展通道和各项待遇保障,想报名的可以参考一下。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组织
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37名(战斗员30名,驾驶员7名),战斗员:高校毕业生10名、退役士兵10名、社会青年10名,当某类别人员招录不足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驾驶员7名,不区分类别。培训合格后,定向分配至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含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调动。
本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统一组织,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实施。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四)战斗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
驾驶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1、A2或B2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士兵为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名地点为:叙永县环城北路623号(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2楼208办公室,0830-655000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
四、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
(一)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战斗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驾驶员体能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岗位适应性测试为消防车实地驾驶操作。
(三)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按招录计划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名单。
(一)体格检查。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如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按分类排名情况依次递补,并对递补对象开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3)、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招录计划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入职训练及考核管理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检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程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对违反纪律者,依法予以辞退。
九、职业优待和工资待遇
职业优待按照《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授予荣誉称号。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30-3129073。
点击查看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3.急需专业目录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0月9日
云南大理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消防文员招聘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及严格按照《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消防文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病史,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符合体检要求;
(4)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男女不限,18周岁至35周岁,具备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熟练使用 office、Excel等相关办公软件;
(7)本人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根据县财政保障、大队工作任务和消防文员岗位实际发放。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通过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食宿、服装
消防文员服装、伙食均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相关标准供给安排。
(三)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每年参加大队组织的全面体检一次。
(四)休假制度
按照《婚姻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连续工作满1年后按照《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修订)》享受带薪休假,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轮休。
四、工作地点
本次招收的2名消防文员,工作地点为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线上报名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大队将按照招聘条件现场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进入聘用考核。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1344894267@qq.com,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咨询电话: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联系人:0872-4521347(值班室), 胡兴韬指导员联系电话 ( 15894519311),郑晓明站长联系电话(15752116422)。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消防文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政治审查。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在派出所进行,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三)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新训队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