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宁乡市教师选调的考试资讯,很多老师都在关注。这次选调由宁乡市统一组织,选拔方式分为两种情况:报名人数超过3比1的需要面试和试教,不足3比1的直接进入试教环节。小编把公告里的关键信息整理出来,方便各位老师了解选拔机制。感到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宁乡市教育系统面向市外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三、选调范围
湖南省内在岗在编的中小学教师(宁乡市内在编教师除外)。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
5.学历及资质要求: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持职称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入编以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下情形的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除外);
2.2023年宁乡市教师公开招聘中已体检人员;
3.记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在办理调入手续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竞聘上岗确定;
3.被选调教师子女可以就近安排就读。
六、选调程序
在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以及宁乡人才”、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手机端:可以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时,按如下要求进行:
①填写报名表,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②上传个人免冠证件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③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④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⑤上传学位证原件照片;
⑥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⑦上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照片;
⑧上传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⑨上传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1日17:00。
(3)有关说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调公告,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或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2:00。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3年7月31日10:00–8月2日11: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审查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审查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其中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审查。
报名表打印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0:00至资格复审结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00至面试开考前(不进行面试的不需打印)。
(2)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1)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含3:1)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一律不进入下一环节。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8月7日8:30开始,其中考生集合时间为7:30–8:0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3)地点:宁乡市城北中学。
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含3:1)进行面试的,面试分数超过80分以上且人数超过3:1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与80分以上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分数超过80分以上且人数未达3:1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8日9:00-12:00,地点在宁乡市城北中学。
资格复审需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试教
①时间:8月9日8:30开始,其中考生集合时间为7:30–8:0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②地点:宁乡市城北中学
③试教内容及形式:所报岗位对应学科试教。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
④试教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进行面试和试教的,按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面试的试教成绩即总成绩。
①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含涉毒筛查)入围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入编时间早者优先。体检(含涉毒筛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含涉毒筛查)费用由个人承担。
②如出现体检(含涉毒筛查)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含涉毒筛查)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相关资料、调阅审查其档案资料。如体检合格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选调人员在宁乡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宁乡域内流动需在首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七、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宁乡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转递档案,以及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入围体检环节放弃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及选调考试。
(四)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报名咨询电话:0731-81800230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980721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2023年咸安区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同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咸安区教育局委托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劳务派遣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劳务派遣教师176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www.xianan.gov.cn)、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咸宁新闻广播就业广场栏目、云上咸安APP、咸安春风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2)联系方式:0715-8318776(李女士)
(3)报名材料:填写《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达1.5:1的,其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核减。
(三)笔试
1.笔试拟定于2023年8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及笔试公告为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与地点:2023年8月11日在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教育综合知识》和应聘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4.笔试结束后,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
5.笔试综合分数不得低于50分,低于5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5:1,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可登录查询。
四、体检、考核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核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劳务派遣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春风公司组织其分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
2.公示人员与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首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 个月。
3.劳务派遣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用工单位)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依法依规予以辞退。
七、劳务派遣教师待遇
1.劳务派遣教师工资待遇:按人均每年5万元左右(含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费)。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奖励绩效由学校(用工单位)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学期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用工单位)制定。
2.劳务派遣教师在聘用期间由春风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3.劳务派遣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4.学校(用工单位)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的;
3.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
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2.《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
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崆峒区2023年农村教师进城考试公告发布

为解决城区新建学校(园)和部分学校(园)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计划从全区农村学校(园)公开招考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城区学校(园)公开招考教师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突出专业、结构合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二、岗位人数(69名)1.小学:共62名。(1)为化解部分乡镇学区教师富余问题,经过前期摸底,计划从安国镇学区、峡门乡学区、崆峒镇学区、白庙乡学区、四十里铺镇学区共招考教师25名。其中:语文11名,数学10名,英语4名。安国镇学区招考7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1名。峡门乡学区招考5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崆峒镇学区招考4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白庙乡学区招考4名:语文2名、数学2名。四十里铺镇学区招考5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2)从其他学区招考教师37名。其中:语文15名、数学16名、英语6名。2.初中:英语2名。3.幼儿园:5名。三、招考范围1.各乡(镇)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公办教师(区管科级干部不参与招考)。2.安国镇学区、峡门乡学区、崆峒镇学区、白庙乡学区、四十里铺镇学区教师报考小学岗位只能参加本学区计划(白庙学区教师报考小学英语不做限制)。报考初中英语、幼儿园岗位不做限制。四、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师德高尚。2.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3.教龄满5年(2018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二)岗位要求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语文、数学不限专业,小学英语必须是英语及相近专业,幼儿园必须是幼教、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及相近专业。五、否决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5.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合格的。6.尚在试用期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招考办法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一)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不小于本岗位选拔计划的1.5倍时方可开考,否则,调整或取消本岗位招考计划。(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90分)和计算机应用知识(10分),总分为100分。(三)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讲课与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试者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教育教学能力等。总分为100分。七、招考程序(一)资格审查。乡(镇)学区要严格按照招考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出具《崆峒区2023年城区学校(园)公开招考教师推荐表》。(二)报名登记。报名时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持《崆峒区2023年城区学校(园)公开招考教师推荐表》在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登记。(三)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笔试结束后,分学科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计划的1:1.5确定面试人员,末尾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并在崆峒区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四)确定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拔人员,当排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拔,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选拔人员。在选岗时,当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拟选拔人员在崆峒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选拔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愿选择学校,报区政府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八、报名、考试时间地点(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7月27日。(二)报名地点:崆峒区教育局人事股。(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7月29日上午、区教育局人事股。(四)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7月30日上午9:00-11: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五)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崆峒区2023年城区学校(园)公开招考教师推荐表
平凉市崆峒区城区学校(园)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25日
宜春市2023年市直遴选公务员报名材料与流程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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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