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事业单位选调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这次选调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选调的选调条件,报名前看清楚哪些情形不能参加。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的意见》(双人社联〔2016〕2号)文件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依据和原则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调优秀人才。
二、选调范围和方式
选调工作面向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单位为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根据需要由双牌县委巡察办分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共1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双牌县委巡察办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46-7721710)。
3.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双牌县委巡察办报名。
4.报名材料:
(1)《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等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集中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县委巡察办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职位数等额确定(如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选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情况,按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成立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围绕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及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及同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形成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即取消资格,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
(七)研究决定
县委巡察办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试用与调入。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公示考察合格拟调入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纪律,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且合格者,经县委巡察办研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4.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则不予选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牌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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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
2023年10月10日
高州市2023年选聘巡察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2〕6号)、《关于市巡察事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事项的批复》(高机编办〔2023〕37号),经研究,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面向全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符合《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高州市委2号楼521室(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本次选聘不收取报考者费用。
2. 报名需提交材料:
(1)《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需学历认证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上均需核查原件;
(3)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奖惩材料等复印件;
(4)有关身份及资格履历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超过1:20时,需进行笔试,按照应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少于或等于1:20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布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高州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五)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不作递补。
(六)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四、组织管理
高州市纪委监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纪委监委、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0668-6610088);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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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高州市纪律检查委员
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防城港司法局招聘,学历要求本科以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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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