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武宣县2023年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事业单位考试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获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条件限制,包括哪些人不能报考,以及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以及《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到武宣县乡镇事业单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服务单位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4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超过4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1.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获聘的,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原件直接送达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证、《聘用合同书》或《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岗位需要的证件材料。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7:00)。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2.咨询电话
武宣县武宣镇人民政府:0772-5217076
武宣县三里镇人民政府:0772-5472128
武宣县禄新镇人民政府:0772-5412500
武宣县桐岭镇人民政府:0772-5422828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521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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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计划表
2.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广西武宣县2023年直接考核定向招聘9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以及《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到武宣县乡镇事业单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服务单位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4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超过4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1.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获聘的,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原件直接送达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证、《聘用合同书》或《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岗位需要的证件材料。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7:00)。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2.咨询电话
武宣县武宣镇人民政府:0772-5217076
武宣县三里镇人民政府:0772-5472128
武宣县禄新镇人民政府:0772-5412500
武宣县桐岭镇人民政府:0772-5422828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521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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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恩施市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选岗说明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拟考核聘用部分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9个,共招1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21年经湖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1室
3.所需材料:
(1)《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经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查。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五)测试选岗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岗方式: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支医类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专业相对应进行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六)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察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七)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研究考察合格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