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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2026-09-09

黑龙江林甸县2023年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男女各半。招聘要求本地户籍或已购房者、22至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掌握速录技能和具备法律基础知识。今天小编把这次招聘的报考条件和不得报考的情形都列出来了,符合条件的可以准备报名材料了。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2023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林甸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林甸县户籍或已在林甸县购买房屋(以审核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为准)的常住居民;

2.年龄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1年10月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须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已获得汽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2023届毕业生除外);

7.具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林甸县人民法院网站(网址://dqld.hljcourt.gov.cn)下载《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完整填写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汽车驾驶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合成在一个文件里)发送至邮箱ldfybm@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8:30至2023年10月18日17:00。

3.资格审核: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及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5.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1.打字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林甸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

2.考试分为打字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到70字/分钟以上的(含70字),取得笔试资格。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闭卷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含60分),取得面试资格。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6.确定招聘对象。笔试加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招聘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招聘对象;若笔试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打字正确率高的作为招聘对象。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信惩戒情况以及所在单位的现实表现等)。

3.考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林甸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林甸县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录用的递补

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将择优纳入林甸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储备库,在1年内保留其递补资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进行递补。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

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

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林甸县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9)3328170。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规范填写各项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林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1.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林甸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3日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书记员招录计划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书记员招录计划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录10名书记员,派遣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招录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实施本次招录工作。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

书记员10名。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适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网络操作系统;

6.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不限专业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其近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身上有纹身的;

7.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

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http://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08:30--10月15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351-6979666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①请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阅读招聘公告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按照相对应的项目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笔试前统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①报名表。登录红杰人力人才官网官网首页下载并填写《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不得报考);

⑤学信网打印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照片;

⑦需要放宽专业的,须上传法律职业资格证。

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三)笔试: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请自行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信息,不进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工作实务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听打测试,采取播放录音、计算机中文录入的方式进行(输入法不限),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准确率100分即为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请自行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信息,不进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方式:随机抽题、现场提问等、随机抽考场。

4.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两项得出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考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2的入围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速录成绩60%)60%+面试成绩40%,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和技能测试得出的考试成绩高者录取)。综合成绩请登录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进行查询。

(六)政审

拟录用人员进入政审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将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用工单位同类人员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工作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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