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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呼和浩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通知

2026-09-09

内蒙古人才引进2023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本次招聘要求考生使用标准语言文字参加评估认定,不按规定使用的按零分处理。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关于评估认定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内蒙古呼和浩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心”行动,进一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7名。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3名、呼和浩特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

4.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毕业院校须为以上高校且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学位);或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

3.专业须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门类。

4.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10月1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要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档案存放地开具的存放证明。存入时间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6)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4)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审核将不予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10月18日12时。

2.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退回并说明原因;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环节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可采取现场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等。具体方式及要求由领导小组”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2.评估认定环节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专业能力测试、面谈、实操等方式,按照进入评估认定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选。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规定时间未参加或不使用规定语言文字进行评估认定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评估认定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须选择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2.根据岗位需要,须在体检阶段对体检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等有关项目检查。

3.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领导小组”提出。

4.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领导小组”将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领导小组”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并开展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胜任的人挡在门外。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所在院校出具鉴定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及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6.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7.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

8.具有其他影响引进资格情形的人员。

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可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据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

(六)签约、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有关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印发聘用文件。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4.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5.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6.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承担引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全部退回所领取的安置费。

7.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引进人才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8.本次人才引进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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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2日

内蒙古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人计划

内蒙古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人计划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00--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00--11:00,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兴安盟科学技术馆北门(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南侧神骏大路与天池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举 报 电 话: 0482-8267670

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每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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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2023天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招聘30人条件及流程

2023天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招聘30人条件及流程

为满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应同时取得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10月22日。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92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7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9.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等)应在报名时取得。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方可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3年10月12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hzrzy.tj.gov.cn。

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http://www.tjcjda.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2日16:00至10月2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2日16:00至10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3年11月9日9:00至2023年11月11日9: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3年11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持有关材料于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含递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2023年12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hzrzy.tj.gov.cn/)、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http://www.tjcjda.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聘用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空岗情况统一安排,不按照拟聘人员已取得职称兑现。

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一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022-88270100(政策咨询)、88270192(纪检监督);

2.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022-23591919(政策咨询)、23619942(纪检监督);

3.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022-23312326(政策咨询)、23112633(纪检监督);

4.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022-83127322(政策咨询)、83127282(纪检监督);

5.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022-23195953(政策咨询)、13512997383(纪检监督);

6.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022-27395698(政策咨询)、27392986(纪检监督);

7.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022-26827196(政策咨询)、26816527(纪检监督);

8.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022-82100633(政策咨询)、82100995(纪检监督);

9.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022-29991962(政策咨询)、29993139(纪检监督);

10.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022-69112897(政策咨询)、69591272(纪检监督);

1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022-68962655(政策咨询)、68962667(纪检监督)。

如有其他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主管部门监督:022-23397075、23145251。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院长选聘待遇

2023年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院长选聘待遇

鄂尔多斯中医医院坐落于鄂尔多斯市府所在地,魅力新城康巴什区。医院始建于1962年、1979年获批复将中蒙医院分设、1983年建立,是一所集中医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医院占地2.7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80张,目前,开放床位426张,年门急诊人次33万人次。现有在职职工58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8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07人,中级职称人员187人,具有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86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现有自治区名中医3人,鄂尔多斯市名中医12人,院内名医9人。开设28个一级临床科室、15个护理单元、11个医技科室;自治区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6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市级重点学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9个。目前,已经与北京中医药大学、望京医院、东方医院在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建立了合作关系,同陕西省中医医院结成医联体,逐步形成了大综合、强专科、多特色"的发展格局。

一、选聘职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院长1名。职位说明书(详见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条件;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类相关专业、卫生类高级职称和十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三)具有三级医院院长工作经历;具有三级医院副院长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二级医院院长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个任期,男性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列为参聘对象:

1.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力、偏离公立医院办医宗旨的;

2.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影响使用的;

3.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6.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7.上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情况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8.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形式报名;

3.提交材料。登录报名系统:

https://zhongyiyiyuanxuanpin.zhaopin.com,点击招聘职位-点击报名-填写报名表-保存草稿-下载报名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当地组织部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及如下材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近期免冠2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所有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副高或正高所有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2018年以来个人所获奖励,授奖单位为各级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卫健和科技部门)、任职文件和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下载后签字扫描)等扫描件;

4.其他事宜。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背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行业内记录不良征信。已经聘用的,立即终止聘用协议并追缴已发放薪酬。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重点了解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分为简历筛选和履历分析两个步骤。简历筛选,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进行审核筛选。筛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等,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入履历分析。履历分析,重点对参聘人员工作业绩、岗位经历、工作成果等各方面要素量化赋分,并择优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核实人选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的真实性、确认其是否有犯罪记录、诉讼记录、工商注册、信用风险、网贷逾期、媒体信息等负面情形。如因不符合条件出缺,依次递补。复审通过后,进入能力测评环节。

(三)能力测评

1.专家面谈

专家面谈环节,对复审通过的应聘者进行深入全面了解,面谈结束后,进入素质测评环节。此环节不计分。

2.人才素质测评

专家面谈后工作人员统一发放测评通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此环节不计分。

3.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

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综合考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主题演讲占比40%,半结构化面试占比60%,最后加权得分即为面试总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预备人选,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体检不合格(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人选一经确定,必须服从选聘领导小组考察安排,如不服从考察安排,自动取消其人选资格。考察人选出缺,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依次递补。

(五)审核公示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任前公示,审核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按相关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六)聘任

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聘任期为5年,聘任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相关待遇和责任

院长拥有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权、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聘用权、内部分配权和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自主权;对医院的日常管理、资产运作和医疗行为等负有管理责任,同时要确保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承担社会责任。院长工资报酬在绩效考核基础上实行年薪制,市中医医院院长年薪为 40万元人民币(税前)。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二)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选聘工作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个人手机短信(建议应聘人员取消智能手机垃圾短信拦截功能)。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重要信息而影响参加选聘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公告明确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含聘任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任资格;

(四)所用选聘资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资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7-8588506

监督电话:0477-8588614(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职位说明书.docx

附件2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院长

公开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0日

广西来宾市武宣县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

长春二道区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

2023年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文员

双牌2023年选调公告: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招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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